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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越上訴無用 南海係中國核心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14-06-06 09:16:24  


中國在西沙群島的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
  中評社北京6月6日訊/(評論員 郭至君)南海對中國而言實在太重要,在對海洋權益認識越來越清晰的今天,中國應當完全明白了,南海也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事關中華民族的復興前途。誰要在南海利益方面損害中國的權益,都必將遭到中國回擊與嚴懲,這是沒有辦法妥協的。 

  南海問題一直是許多國家心頭“理不順”的癥結,目前,中、越、菲三國之間因此而生的矛盾已經一發不可收拾。在繼菲律賓三月份將南海糾紛訴諸國際法庭後,越南近期也表示,可能將聯合菲律賓就南海領土爭端對中國發起司法訴訟。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也一度要求中國提交書面回應以證明中國合法擁有南海主權。對此,中國政府已經拒絕,外交部發言人也多次表示,“中方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有關仲裁的立場沒有改變。” 

  其實,現在很多人對中國拒絕回應菲律賓提起的仲裁的原因不甚清楚。不過,如果詳細瞭解一下中國在海洋法公約上的權利和中國歷史,就不難判斷,中方現在為何態度如此強硬。 

  首先,按照國際法,特別是海洋法中“陸地統治海洋”的原則,確定領土歸屬是海洋劃界的前提和基礎。因此,不論菲方對其訴狀如何包裝,它提出的仲裁事項實質上是兩國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劃界問題,而這也必然涉及相關島礁主權歸屬。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特別規定,締約國可以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聲明的方式,排除強制仲裁程式適用於領土歸屬、海洋劃界、歷史性所有權、軍事利益等海洋爭端。2006年8月25日,中國作為簽署公約的首批國家之一,依據此規定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書面聲明,對於《公約》第298條第1款(a)、(b)和(c)項所述的任何爭端,即涉及海洋劃界、領土爭端、軍事活動等爭端,中國政府不接受《公約》第15部分第2節規定的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 

  也就是說,即使菲律賓、越南均上訴,仲裁法庭也會通過程式審議發現,它們所提訴訟並不在其仲裁範圍之內。另外,中國這一排除性聲明是合法的、公開的、有效的,理應受到尊重。所以,依仲裁規則,仲裁法庭應該會很快宣佈不予受理此項訴訟。這樣一來,中國拒絕回應的理由就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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