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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融合發展是對一國兩制的修正和完善 | |
http://www.CRNTT.com 2017-04-19 00:15:36 |
他解釋到,“融合發展”是相對於交流發展而言的,融合與交流均是增進港民國家認同的方式和手段。 王英津說,“融合發展”主要是指經濟、社會、文化、精神方面的融合發展,而非政治法律方面的融合發展。從次序上說,先推動經濟、社會領域的融合發展,後推動文化、思想、精神領域的融合。 王英津談到,“融合發展”有四種含義:一是打造粵港澳一體化經濟帶;二是通過參與中國主導的區域性國際組織或發展戰略來實行融合;三是參與到香港的中企;四是通過參與內地的經濟社會建設來實現的融合。 王英津表示,就該四種融合發展的含義來說,與“一國兩制“在精神上並不衝突。“融合發展”理念的提出,是對“一國兩制”思想與時俱進地發展、修正和完善。他認為,交流發展和融合發展均是增加香港民眾的國家認同意識,但是兩者卻存在著顯著的差別,主要體現在兩者所形成的利益關係不同。 王英津建議,中央要從頂層設計的高度來規劃和統一這一思路,“兩地融合發展是一個系統的、全面的、複雜的工程,是一個長期的循環漸進的過程。推動兩地融合發展,需要在政策、法律、觀念和機制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第二,內地應創造足夠的吸引力來吸引香港民眾積極參與。”王英津表示,“融合發展”儘管是由中央倡導和主導的,但其完成不能只靠內地的“單打獨鬥”,而需要香港民眾的積極參與和配合。若香港民眾不能在參與中獲得自己所訴求的利益,或是所獲得的利益不符合期待,那麼就不會積極地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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