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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上樓:一場農民完敗的圈地運動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10:01:36  


城市發展和農民權益就出現了衝突。
農民再次成為城市化的受害者。
 
  據新京報報道,河北省廊坊市國土資源局總工郭立平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政府拿錢給農民補償了舊宅,置換出的建設用地,由政府統一調配使用,收益將歸政府,農民不再享受土地級差收益。但有學者指出,這是剝奪了農民的發展權。將農民排除在分享城市化、工業化成果之外。但這並不是個案,從秦皇島、廊坊等多個地方的新民居工程看,政府將置換出來的建設用地,收益全部歸政府支配。國土部總規劃師胡存智曾透露,通過增減掛鈎,大約有2700萬畝的農村建設用地將被納入城市建設用地當中,那麼對於農民來說將是一筆巨大的損失。
  
  面積1:1的換房條件表面公平,實際卻將土地價值忽略

  天津大良鎮是天津市新農村建設的一個試點地區,因此所享受優惠政策較多,政府在給農民補償的時候,讓步餘地也比較大。當地政府開出的換房條件是:大良鎮在給予搬遷農戶1:1換房的條件時,同時給予超面積房屋優惠的措施,農民購買超面積的房屋只要680元/平米到980元/平方米不等的價格,而當地的房子價格已經賣到了2000元/平米的價格。

  表面上看這種換房條件是惠民的,但卻忽略了農民宅基地的土地價值。這也是整個“增減掛鈎”項目中增值的大頭。這塊肥肉沒有分給農民,那麼基於房產再好的優惠條件,都只是九牛一毛。以天津市為例,如果宅基地整理出來用於房地產開發,則每畝地可以賣到100萬元,如果做工業用地使用,每畝也有十幾萬元。
   
  若“上樓”,農民就只有房產而失去土地

  更嚴重的問題是,這種大規模徵地行為是建立在剝奪農民土地所有權的基礎之上。根據《憲法》的規定,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宅基集體所有、家庭使用。宅基地與房產是農民財產的兩個不同部分,擁有宅基地可以自由建房。

  而一旦搬入樓房,農民就只有房產而失去土地。因此,“並村改區”實際上是當地農民以具有獨立產權的宅基地換取沒有產權的住宅。儘管有所補償,但是,這些補償對於宅基地的土地價值而言微不足道,一般只是拆遷住房的按照住房拆遷標準進行經濟補償或等同面積更換,宅基地的價值得不到合理體現,其轉化為建設用地後的增值收益被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獲取。這樣的宅基地流轉方式,農民顯然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結語:地方政府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將農民的宅基地“勻”出來,讓農民入住更省地的樓房。在上一波城市占地開發的擴張之後,各地再次掀起了新的圈地高峰,而廣大農民也再次完敗於這場轟轟烈烈的圈地運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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