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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上樓:一場農民完敗的圈地運動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10:01:36  


 
  非試點地區讓農民上樓違法

  作為最早對此現象提出預警的官員,陳錫文在今年兩會上,曾直接痛批一些地方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本質是拆除農民房屋,節約出來土地,變成建設用地指標,然後再轉變到城市中使用。

  陳錫文說,現在很多地方根本不是試點地區,也沒有國土部借出的周轉指標,就大拆農民房屋,讓農民上樓,這明顯違規、違法。另外,陳錫文還注意到,一些地方雖是試點地區,但存在擅自擴大指標,增加指標範圍,“這個現象很嚴重”。

  陳錫文說,增減掛鈎只是試點項目,是否納入試點的標誌是,當地是否獲得國土部的增減掛鈎周轉指標,沒有指標,一動土地就是違規、犯法。

  增減掛鈎本意是建設村莊

  陳錫文介紹,2004年,中央在18號文件中提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概念,本意是為了加強鄉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

  自2005年始,針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辦法,國土部總共出台3份規範性文件,每份文件中均提出,增減掛鈎的指標只能在項目區內置換。另外,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又對此進行規定。

  陳錫文說,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對置換範圍稍微擴大,但只是稱在縣域內置換,“不能超出縣級單位內,不能從鄉裡整理完土地,將指標調到大中城市使用。”

  陳錫文強調,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本意絕不是缺地大城市可到農村拆房拆村,置換土地指標,如果那樣,“不就亂了嗎?那個不行!”

  陳錫文指出,目前有些地方政府,把增減掛鈎節約出來的土地指標,調出縣級範圍,拿到大中城市使用,這種現象很多。

  陳錫文認為,地級市政府把在鄉鎮整理出來的土地指標,拿到城市使用,這違反了規定。

  增值收益必須全部返還農村

  按照國土部要求,增減掛鈎制度主要是用來增加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為農村留足建設用地。陳錫文說,這項制度要求整理完的土地,複墾之外,要優先保證農村建設用地,“就是說,你不能把新村莊一建,剩下的土地都轉成指標,轉到城裡去。”

  另外,對於農村建設用地存在富餘指標可轉到縣級城鎮,必須轉成國有土地。陳錫文指出,把指標轉到城鎮去建設市區,所轉土地指標增值收益,須全部返還農村。

  陳錫文說,根據《新京報》報道的情況判斷,雖然有的地方讓農民上樓後每畝賠償達20萬元,較之以前徵地賠償,地方政府“手指頭縫比過去鬆了一點”,但實際上掙錢多的還是當地政府,它沒有把錢全部返還農民,“拿到城市裡(每畝)到底賣多少萬?”

  陳錫文介紹,目前,國土部在調研此項制度,9月份對全國試點省市區進行了一次全面督察。據陳錫文了解,國土資源部正在研究是否再次出台約束性文件,用來規範各地濫用增減掛鈎土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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