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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否認” “互不承認”都不對

http://www.CRNTT.com   2011-03-14 10:40:06  


 
  首先,凡是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國家,必須與“中華民國”斷交。這就是說,只能有一個政府代表中國。當時英國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但又與美國一道支持台灣留在聯合國,因此中國大陸與英國只建立了“半外交關系”,不派大使,只派代辦。

  其次,當時“中華民國”的代表占據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中國大陸一方面要求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及安理會的合法權利,一方面決定只要台灣方面的代表不走,我們就不進去。

  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一句話:維護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維護“一個中國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世界大國,寧肯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寧肯不與大多數國家建交,寧肯遭受22年的委曲,也要維護中國領土主權不可分割的原則。這一段歷史很多人可能忘記了,但這確是事實,所以我要提醒大家思考:過去,中國大陸做到了,現在,台灣當局能不能做到?

  在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形勢下,我認為台灣當局不要在“互不否認”“互不承認”上面繞彎子了,那是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的。這個問題應當放在“擱置爭議”之列,等到政治協商時再談。

  現在兩岸應當合作共同維護中國主權,這個中國是“包括大陸與台灣在內的一個中國”。

  作者是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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