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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協定:不能囿於島內政治鬥爭 | |
http://www.CRNTT.com 2012-02-21 00:08:40 |
2011年10月18日以後,蔡英文在對馬英九的抨擊中,一再強調對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的所謂“三個堅持”,即她和民進黨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設定的條件。“第一,堅持主權:堅持‘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任何兩岸協商不能預設‘一個中國’為政治前提。第二,堅持民主:堅持2300萬台灣人民享有決定台灣前途的權利,任何涉及變更台灣現狀的政治協商結論,必須交由台灣人民透過公民投票決定。第三,堅持和平:堅持中國必須撤除對台灣的武力威懾,只有中國明確放棄對台動武的企圖才是真正促進台海和平的基礎”。很明顯,這“三個堅持”與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無關,實際上只是蔡英文、民進黨企圖推進“和平台獨”的基礎。 4、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的看法 如果說台灣政界人士主要關注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必要性和條件,那麼台灣學界人士則更關注其主要內容。所以,在政界人士基本沒有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的相關論述的同時,學界人士卻對此已多有涉及。但需指出的是,除了2004年2月扁政府拋出的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中,“一個原則,四大議題”涉及相關內容之外,其他綠營政界、學界人士都沒有提及過兩岸和平協定的內容。這當然反映了,他們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的回避。台灣學界人士所設想的兩岸和平協定,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⑴兩岸的平等地位:不僅突出台灣與大陸在具體的兩岸事務中,而且突出在國際事務中都具有平等地位。這可說是台灣人士所提出的協議文本的核心內容,在所有文本中,貫穿始終。 ⑵建立兩岸的政治互信:主要通過對“不統、不獨、不武”實質性的機制化、法制化,建立並保持兩岸之間的政治互信。明顯地強調了,“保持現狀”對於建立並保持兩岸之間政治互信的基礎性意義。 ⑶建立兩岸的軍事互信:主要通過降低所謂的大陸對台灣的軍事威脅,建立和保持兩岸的軍事互信。如果說對於建立兩岸政治互信,還提出台灣“不獨”,以回應大陸的“不統”的話;對於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則完全針對大陸與台灣的所謂軍事力量“不平衡”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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