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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千帆:辛亥革命與中國憲政

http://www.CRNTT.com   2012-12-05 14:40:17  


 
二、中國道德與政治人格及其缺陷 

   一個健全的國家是由一個個健全的個人構成的,中國的復興首先要求重建正常的道德與政治人格。數千年來,以儒家倫理為代表的傳統道德文化為凝聚中國社會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於其政治人格缺失,中國一直未能完成現代公民轉型。然而,傳統道德非但不是建立公民人格的障礙,而且完全可以作為構造新型人格的起點。今後中國之要務就是挖掘和恢復傳統道德中的永恒價值,並在吸取其他國家先進文明的基礎上加以融合完善,借以完成從“小人”到“君子”、從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轉化。

  自人類從蒙昧時代進化到現代文明以來,人類個體逐步發育為成熟的道德與智能主體。在漫長的社會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人類從分散的家庭組成國家,並通過暴力確立了絕對統治權威。人類社會的發展伴隨著人格的發育和成長,自給自足的原始人格分化為統治精英的貴族人格和與之對立的被動接受統治的奴隸人格。只是近代民主使被統治者成為統治者之後,兩種極端人格才進化為溫和適中的現代公民人格,從而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主、自立、自由的人類意識。公民通過自己參與制定的法律統治自己,作為權利主體承擔國家義務,在納稅基礎上享受公共服務,並在有權控制和監督公權力行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統治,從而真正成為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既不願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人類社會的歷史表明,人類道德與政治發展不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水到渠成的必然產物。相反,一個國家的道德與政治發展水平直接制約著其社會與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的道德、經濟、政治與法治條件實際上是環環相扣的複雜共生體;經濟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環,對於國民的道德和政治人格發展等“上層建築”並無決定性作用。事實上,即便同屬於價值層次的道德和政治人格之間也不存在絕對的決定性關係。政治人格是道德人格的自然延伸,但是後者並不簡單決定前者。中國儒家傳統維持了一套相當超越的道德學說,但是在一個公權力不受控制的國家,人都是政治權力的奴隸;在至高無上的皇權面前,即便德高望重的“君子”也變成了侏儒。既然臣民和國家之間無法形成平等契約關係,民主憲政不可能在中國發芽,市場經濟也無從扎根。數千年來,傳統儒家人格一直面臨道德自主和政治附庸之間的痛苦割裂;直到近代,道德人格最終在嚴重加劇的政治集權下淪喪。 

  1.儒家傳統人格及其缺陷 

  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中國對世界的最大貢獻在於孔子以降的儒家學說發現並肯定了人的內在價值和尊嚴。經典儒家教義堅持人性善,相信每個人都有仁、義、禮、智的內在潛質。仁讓人友善,義讓人公正,智賦予人認識自然、社會和自己的能力,禮則是對同樣具備內在尊嚴的他人所賦予的對等尊重。人在禮的熏陶下經過自覺修身之後,就能將這些潛質發展成為實際品性,並成長為道德成熟的“君子”。儒家君子代表了道德獨立、光明正義、勇敢堅毅的高尚人格:“君子義以為上”、“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諸人”;“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為引領傳統中國社會的人格表率,君子有責任通過內省不斷審視自己的人格狀態;如果他的為人處世不符合仁義原則,貶損了自己或他人的內在尊嚴,或阻礙了其內在潛質的正常發育,那麼他會為自己感到羞愧。孔子之所以主張“行己有恥”,正是因為君子清醒意識到自己的人格尊嚴,任何有損尊嚴的言行最終都是對自己人格的貶損,因而自然會產生一種恥感。因為有恥感,君子必然有所不為,譬如不會放下身段去做一個“梁上君子”,否則就把自己降格為依附他人生存的寄生蟲。反之,道德沒有發育成熟的“小人”則看不到“人人有貴於己者”,因而也無所謂榮辱;也正是因為沒有恥感,小人們為追逐外在的蠅頭小利往往不擇手段、無所不為。因此,孟子告誡:“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數千年來,儒家的君子人格及其“溫、良、恭、儉、讓”等美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士紳階層,維繫了傳統中國的道德文明和社會基本秩序。但不能不看到的是,由於農耕時代的教育落後、文化難以普及等種種原因,儒家“君子”只是局限於人口中的極少數精英;絕大多數不識字的貧民至多只是受到禮樂鄉俗的熏陶,而未能培養獨立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據此認定,雖然人人都有成為君子的潛質,但是實際上多數人都不能成長為君子,而只能是道德不成熟的小人。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按照這套貌似順理成章的邏輯,儒家將社會截然分層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階級,並排除了政治民主的可能性——既然大多數人是自私短視、不能自治的小人,多數決勝的選舉又會是什麼結果?誠然,中國傳統考試制度為社會底層提供了一定的流動機會,但是這並不能改變統治機會必然局限於極少數人的基本現實。儒家倫理強調人的道德自主,但是到了政治層面卻蛻變為剝奪多數人道德自由的專制學說。 

  事實上,政治專制不僅剝奪了絕大多數人的尊嚴和人格自由發展的權利,而且也剝奪了高居統治階層的君子自己發表意見、諫言獻策的自由。“君君、臣臣”的禮制固然對君臣都規定了義務,但這種義務關係顯然是不對等的,不存在強迫君上履行義務的有效機制。即使孟子提出過“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的激進反叛學說,但是面對掌握國家機器的暴君,儒家依然無可奈何,只得選擇“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的逃避策略。雖然個別忠臣敢於直言犯上、冒死諫君,但是在統治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的制度環境下,君子即便在位也難免出於對無限權力的恐懼而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言行,不在位則更無從防止公權對個人尊嚴和自由的踐踏,而這顯然不符合君子本來無憂無懼、凜然正氣的人格形象。對上,“君子”無法保證自己的權利不受皇權侵犯;對下,他們也不能保證自己不濫用權力並侵犯多數小民們的利益。 

  由此可見,專制剝奪人的政治自由,並讓每個人都成為政治上的“小人”。儒家政治人格的缺陷不僅長期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而且為近代道德人格的墮落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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