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 |
刑拘初中生有悖法律精神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22 11:09:06 |
新聞鏈接:初中生發帖被拘續:律師將作無罪辯護 17日下午,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初三學生楊某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楊某曾發微博質疑該縣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內情。昨天下午,楊父委托的辯護人王誓華律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他在了解案情後,打算為16歲的楊某作無罪辯護。 警方發布 “楊某散布謠言、煽動群眾遊行” 昨天張家川公安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9月12日,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張川鎮人民西路一KTV歌廳從業人員高某非正常死亡。在案件偵查階段,公安機關為查明死因,多次要求家屬配合屍檢,均遭到死者家屬無理拒絕。在高某死因未確定的情況下,楊某於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間發布所謂高某死亡真相誤導群眾,造謠發布‘警察與群眾爭執,毆打死者家屬’、‘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來必須得遊行了’等虛假信息煽動遊行,導致高某系他殺的言論大量傳播。” “當日,部分社會閑散人員轉載、瀏覽楊某QQ空間信息後聽信誤導,糾集數十人在案發現場呼喊口號,散布關於高某死因的虛假信息,致使案發現場數百群眾聚集,交通堵塞,現場失控,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嚴重干擾公安機關依法辦案。一些社會閑散人員在死者家屬的帶領下持橫幅到縣行政中心鬧訪,後被我局勸離。為避免事態擴大升級,9月14日下午,我局決定依法對高某屍體強制屍檢,並結合調查取證、現場勘查、屍體檢驗、調取相關視頻資料等大量事實證據,確定高某系高墜致死,排除他殺。死因通報後,其家屬對公安機關的結論無異議。但楊某仍於9月15日繼續在其QQ空間、騰訊微博發布不實信息誤導輿論。” “楊某散布謠言、煽動群眾遊行,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同時給公安機關在處理高某非正常死亡一案過程中帶來極大被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據此,我局依法對楊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立案偵查,並於9月17日將楊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偵辦之中。” 而18日,張家川縣發布官方消息稱,“對該案中利用網絡平台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人員給予治安處罰(其中行政拘留1人,罰款5人),對情節嚴重,發帖轉載500次以上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辯護人說 “我將為其作無罪辯護” 名為“獨立檢察官2011”的新浪微博,貼出了楊某(網名“輝哥”)被抓之前發布的原帖,“輝哥”9月15日21時40分稱:“鑽石國際KTV(案發地)的法定代表人是張家川縣人民法院的×××”,“試問小縣城的法院×××的工資如何才能投資建起一個幾百萬的TKV”等等。北青報記者通過聯繫楊某的父親了解到,以上內容確實是楊某所發。 昨天下午,楊父委托了王誓華律師為楊某的辯護人。王律師表示,“在了解案情後,我打算為楊某作無罪辯護。”但因為忙,他沒有透露辯護的法律依據和案情細節。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