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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賁:反人權的酷刑遭人厭棄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30 11:11:03 |
近日有媒體報道,號稱全球規模最大的英國倫敦“防務與安全設備展銷會”遭到人權組織投訴後,撤銷了一家中國企業和一家法國企業的展台,原因是這兩家公司在展銷會上展出“酷刑用具”:腳鐐、電棍、電震飛鏢槍、眩暈槍。 酷刑折磨在古代就已司空見慣,並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例如,在中國就有剝皮、腰斬、刖刑、閹割、五馬分屍、千刀萬剮、凌遲處死等等。現代的酷刑看上去似乎比古代酷刑“文明”了一些,但是,現代酷刑,尤其是警方的酷刑,它的實際殘酷和對人的精神摧殘卻比古代的酷刑折磨有過之而無不及。猶太大屠殺的研究者朗格教授稱其為“現代警察酷刑”。 同一種酷刑,今天的受刑人與一百年前的受刑人會有完全不同的感覺和感受。一頭被宰殺的牛或羊,今天不會比一百年前有更大的痛苦。但是,人不是動物,人對自己受到的痛苦會有一種道德和公正價值的評判,越是強烈地意識到生命的價值、人的尊嚴和權利被侵犯,就越會對自己受到的不當肉體懲罰感到冤屈、羞辱和不公,因此也就越痛苦。施害者是清楚知道這一點的,他們明知受害者的羞辱和冤屈,卻加倍對他們動用酷刑,這便造成了最殘酷意義上的精神和肉體雙重折磨。猶太人大屠殺的幸存者讓.艾默裡將此稱為一種言辭無法表達的,死亡儀式般的“劇痛”,“劇痛就是劇痛,沒有什麼可以更多說的了。……誰想要告訴他人這種劇痛是什麼感覺,就不能不變成折磨者,把自己再折磨一遍。”受害者雖然不死,也照樣會感受到一種正在死去的恐懼,這種雖不在死,卻又在死的體驗,就是人們常說的生不如死,用艾默裡的話來說,就是在肉體的痛苦中“體驗死的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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