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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關係中慣例行為解讀

http://www.CRNTT.com   2018-11-11 00:20:28  


 
  五、鼓勵多元競合,共同經歷

  大陸的正面態度會加速這種轉變,但同時台灣的負面態度又會延緩這種轉變。如何處理好兩岸的差異態度所帶來的不利影響?這就要再次回到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的共同“情理”上來進行分析。

  我們以“一國兩制”的“情理”觀為例。大陸方認為,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存,但兩個政府之間的戰爭仍屬於中國內戰;兩岸從地緣文化特徵和歷史文化淵源上都同屬一系……這些都從“理”上論證了兩岸同屬一國的不爭事實。兩岸政治經濟制度的巨大差異無法強迫一邊向另一邊進行制度轉變,強制的制度轉變衹會引起當地社會動盪和人心動搖,會極大地傷害當地已經習慣於之前政治經濟制度的民眾情感。所以,各自保留原有的制度選擇,是從“情”上進行的考量,以給予雙方最大的尊重。可見“一國兩制”也是一種慣例,而且具有其“合情理“的特徵。但對於台灣民眾來說,是否都認同這個“情理”卻不盡然。因為那是大陸的“情理”,不是台灣的“情理”。衹有共同“情理”才會形成認同和互信。

  事實上,從行為理論的角度來看,共同經歷是形成共同“情理”的最簡單有效的方式之一。當台灣和大陸的就業者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和打拼,為同一個目標而努力,共同思考問題、想辦法解決問題,這種團結合作的經歷很容易讓彼此成為好友,形成共同的“情理”觀和共同慣例行為。同樣的,當台灣和大陸的企業在同一個商業園區或競爭或合作時,相互間的學習(又稱為知識外溢)會引起企業間的良性互動,即一方通過對對手能力的學習和模仿會引起對手對自己的學習與模仿衝動和研發創新的衝動,從而形成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的氛圍,最終在整個區域內形成一種共同的“情理”觀和共同慣例行為。對於上面“一國兩制”的案例來說,事實上許多港商實際上也是台商,通過對香港的建設來形成與這些台商的共同“情理”,就能讓至少一部分原來對“一國兩制”無感的台灣人瞭解到“一國兩制”的本質內容。

  大陸應為這種兩岸企業與個人的“多元競合與共同經歷”儘可能多地提供機會。近年來,民進黨台獨小動作不斷,同時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就是想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兩岸的接觸,擺脫對大陸的依賴,以謀求最終的台獨目標。同時,大陸對台交流降至冰點,兩岸交往的障礙增多,許多經貿項目相繼流產,而這正合了民進黨的意。同時,行政性慣例行為的對抗特徵非常明顯,兩岸同時承受著巨大的行為成本。衹有開放地(大度地)與台灣進行多層次接觸,從微觀自然人法人實體到中宏觀層面的行業與產業層面,全面推進雙邊交往,通過社會經濟慣例方式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與合作,才能與台胞和台商具有共同經歷,才能在相互促進中形成共同的“情理”觀和共同慣例。而這些共同慣例又能形成行為規模來降低互動的邊際成本,激勵兩岸互動加速、升級,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六、結語

  兩岸之間複雜的競合關係,需要用一些有效的標準來進行衡量,而基於共同慣例的“情理”判定,是符合中國人傳統處事哲學的一項有效手段。大至民族的昌盛,小到個體的發展需求,都包含了中國傳統“情理”的內核,這是任何政黨的任何歪曲所不能消磨的。充分利用好這個內核,在兩岸民眾心中啟動這個內核,謀求共同理念與共同行動,將是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的一條可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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