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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台灣漁業發展瓶頸及兩岸合作途徑

http://www.CRNTT.com   2024-01-07 00:02:10  


 
    四、推進兩岸漁業合作的思考

  當前,兩岸漁業合作面臨的現實挑戰前所未有的複雜,諸多矛盾問題疊加,須理性客觀看待,尋找化解之道。

  (一)兩岸水產貿易摩擦增多

  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於2001年12月及2002年1月先後加入WTO,兩岸農產貿易由以往通過香港轉口變為直接貿易,但物品運輸仍經由第三地,直至2008年12月兩岸實現貨運直航。貨品進口管制由加入WTO前1,603項減至2008年830項,自此未再開放⑪。兩岸在協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時,台灣方面要求將農產品予以排除,並繼續管制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大陸方面則充分考量兩岸經濟規模差異、台灣市場容量等因素,在未附加任何條件下,將18個稅項農產品列入早期收穫清單給予免稅優惠,其中水產品涵蓋5個稅項,主要包括其他活魚(石斑魚等)、其他生鮮冷藏魚(烏魚、石斑、鰺魚、旗魚等)、其他冷凍魚(秋刀魚、午仔魚等)、其他冷凍魚片(虱目魚、長鰭鮪、大目鮪、黃鰭鮪等)、其他未列名動物產品(甲魚蛋等)。據台灣當局漁業主管部門統計,2021年台灣地區石斑魚出口的93.02%、冷凍魷魚出口的67.03%輸往中國大陸。2022年來,因民進黨當局在檢驗檢疫及協助廠商註冊等問題上不作為,特別是“借牌出海”“濫魚充數”多年陋習難除,讓養殖漁民替出口商背黑鍋,重創漁業從業人員信譽、外貿形象及食品安全,大陸方面也被迫陸續禁止台灣石斑魚、白帶魚、竹筴魚等水產品輸入。島內媒體分析,受中國大陸進口管制政策影響,魷魚、石斑魚和午仔魚等行業受衝擊較大,加上俄烏衝突下飼料成本大增,2023年預計影響超過60億元的產值⑫。短期內,兩岸可探索以縣市為單位的漁業合作新路,參照“台東模式”恢復及擴大對大陸水產出口。近期大陸恢復台灣釋迦輸入,須經台東縣政府質檢合格後,提報大陸方面獲得准入。水產品也可依照“台東模式”,部分縣市直接與大陸協商,實現有條件開放。

  2023年4月12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宣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啟動對台灣地區貿易壁壘調查。8月17日,商務部公佈初步調查情況,顯示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涉嫌違反世貿組織關於非歧視原則、普遍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等規則,同時將調查涉及產品已從立案時的2455項調整至目前的2509項。據台灣當局貿易主管部門數據顯示,目前台灣地區禁止大陸輸入2509項,其中與漁業直接相關的逾100項,涵蓋魚苗、生鮮或冷藏水產品、水產品製罐頭及漁船等產品。島內輿論認為,農業作為台灣“弱勢產業”將首當其衝,生產基地難以轉移到第三地,特別是若大陸實施“跨項目制裁”,將對台灣經濟造成更大衝擊⑬。

  (二)政治因素是兩岸合作最大阻礙

  2016年5月民進黨上台後,同年8月即由台灣農業事務主管部門公告各縣市及漁業團體,要求若與中國大陸洽談兩岸漁業合作協議或意向,需“依法”採取事前申請許可,此舉嚴重阻礙兩岸漁業交流⑭。因民進黨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官方溝通管道幾乎完全中斷,合作五年的台南學甲虱目魚契作項目被迫停止,已簽署的《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等協議功能失靈,其他民間渠道也難發揮作用,兩岸誤判風險升高,兩岸貿易摩擦持續增多。總之,兩岸漁業合作中出現的限縮、摩擦等問題,主因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大肆操弄“抗中”議題所致。特別是民進黨將自身執政無能、罔顧漁民利益、無法拓展外銷市場等問題甩鍋大陸,企圖蒙蔽台漁民,使其誤解大陸惠台初心及經貿管制目的。根本原因在於,島內選舉政治下政黨輪替導致兩岸政策反復不定,有利兩岸合作的政策難以一以貫之,兩岸相關行業標準與規範存在的落差長期未解,阻礙包括漁業在內的兩岸產業合作可持續發展。因此,島內工商團體及行業協會仍需積極作為,促當局破除政治障礙與貿易壁壘,同時兩岸水產科研院所、漁業協會、企業間可強化民間交流,增進瞭解互信,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合作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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