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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山寨文化” 不妨放眼量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19 12:10:50 |
世上沒有一種文化是百分百健康,沒有一點問題的。我們不能因為非主流文化存在一些問題就說其是反主流和對抗主流的,對其積極、消極與正面、反面的成分都要辯證分析、區別對待。例如網絡文化中有不少負面的東西,像低俗化、侵犯隱私等問題亟需治理,但能因此否定網絡的進步意義而關掉互聯網嗎?有了非主流文化,也促使主流文化更為積極主動地貼近大衆,在發展中不斷吸取非主流文化中的積極與合理的成分,不斷進行自我更新。所以,山寨文化的存在對於主流文化還是一種提醒,主流文化,你千萬別離大衆太遠! 由於模仿、借鑒、創新之間本身就有著微妙的聯系,看“低成本的模仿”就更得辯證。模仿是人類的一種天性。就個人而言,從出生到成年,人的成長過程本身就是一個不斷模仿同類的過程,在模仿與學習的基礎上發展創造。就國家而言,尤其是在現代化的歷程中,不少國家都是在模仿其他國家先進器物、制度乃至觀念的基礎上借鑒、創新并發展,有些國家甚至在模仿上不擇手段。模仿的形態是多樣的,模仿得好了就是借鑒,并會發展為創新與超越;模仿得糟了只能是複制、剽竊和侵權。模仿的成本還有高低之分,一般而言,稍微明智些的人都願意選擇低成本“模仿”。處於初級階段的中國“山寨文化”之模仿比較五花八門,可謂多種形態并存,雖缺少獨創與超越,但也沒有太多的剽竊和抄襲。 “山寨”中有沒有創新,創新的成分到底有多少?《聯合早報》的文章認為“山寨”是“以低成本模仿主流品牌并在功能上加以創新的新的現象”。香港記者閭丘露薇說的很辯證:“看看山寨手機,有些就是仿冒,如果真的侵權,可以走法律途徑……至於有些,則頗有創意,甚至是技術創新。”她不僅看到了我們“山寨”中模仿的兩種不同形態,還提出了對侵權行為的解決路徑,而我想補充的是對技術創新是要努力保護的,只要有創新,即使還處在萌芽甚至種子狀態,也需要呵護,這年頭,有點創新多難呀!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媒介呈現在大衆視綫中的“山寨文化”還有相當的泛化和泡沫化成分。在大衆媒介尤其是互聯網的推波助瀾下,用“山寨”去命名和“山寨”詞語使用這兩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做大了“山寨文化”的聲勢。日益大衆化的傳媒和大衆文化、流行文化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互聯網已成長為能够傳播、影響甚至制造、放大文化的重要媒介。不過,從網絡語言、媒介文化的角度看,作為一種流行語,“山寨”一詞也具有一定的易逝性,一旦網民再度青睞於其他新奇語言時,“山寨”就不再流行,即使真正的山寨現象并不曾消逝。因此,僅從表象來看,“山寨”從一種科技產品迅速蔓延至諸多社會領域成為大衆視野中的新文化,發展態勢咄咄逼人,然而究其本身,在“山寨文化”之“實”的背面卻是“虛”的成分,在實際影響方面可能還是“虛”過於“實”。 無論“虛”還是“實”,“山寨文化”尚未定型,還處於發展、過渡乃至形塑的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在諸多“新”文化的你來我往中,大衆的文化選擇與文化甄別是不可忽略的標尺。技術革命驅動下的大衆追新求異的社會心理,往往決定著新文化的飈升乃至式微。此外,處於政治、經濟、法律、道德、媒介等多重張力之中,“山寨文化”在發展中仍具有相當的可塑性。 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人們對於“新”這個字眼再熟悉不過了。社會的大發展、大變革催生了諸多新觀念、新思想、新制度、新方法、新器物,接踵而至的新異事物不僅令人眼花繚亂,在不斷衝擊著固有的文化格局,構築著新時期的中國社會文化景觀。當然,并不是一切蒙上“新”面紗出現的東西就是好的,就是合理的,更不能認同“我新我有理,我新我怕誰”的後現代文化邏輯。審視“山寨文化”等新文化現象一定層面的膚淺與浮躁,需努力反思其所根植的文化土壤,檢討某些地域的問題。然而,畢竟大的文化生態使然,“新”是一種常態,“我新故我來”,所以對於“山寨文化”的出現,實在是不足為奇。 “山寨”能够走多遠,走成什麼樣,走向何方,對“山寨文化”不妨放眼量!(劉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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