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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MOU簽訂 衝擊與因應

http://www.CRNTT.com   2009-11-28 09:05:21  


MOU對兩岸金融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意義
  中評社台北11月28日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彭思遠的文章“金融MOU簽訂後的衝擊與因應”今天在《中央網路報》登出,文章內容如下:
 
  中國大陸五大國有商銀去年底總資產已達31.8兆人民幣,中國大陸銀行大、台灣銀行小,陸銀將壓迫台灣銀行業生存空間。 

    壹、前言 

   經過漫長的協商,金融業期昐多時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終於簽署完成,為兩岸金融協商跨出第一步,也是歷史性的一大步,兩岸金融交流正式邁向正常化。 

  且值得注意的是,金融MOU為兩岸首次跳過“兩會”之民間管道,由兩岸金融監管機構之官方平台簽署的條約,顯示兩岸對於較敏感的“官方稱謂”,已產生一定共視;且在外界關注的名稱是否“矮化”或“不對等”的問題,最後兩岸採取較預期為寬且新的模式,“台灣方面”、“大陸方面”的名稱,打破兩岸過去慣用的“兩會模式”,也巧妙在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的精神下,為兩岸獨特的關係打造了一套遊戲規則,對於接續而來的貨幣清算協議,或甚ECFA,均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貮、金融MOU簽訂後的衝擊 

  不能否定金融MOU的簽署好處,開啟了金融業進入中國大陸廣大市場的門,金融業前景及獲利可期,同時亦紓解台商於大陸融資的不易問題,對於金融業及台商正面效益不言而喻。此外,陸資來台投資,陸銀來台設立分行,均對於股、房市或甚就業市場都具支撐力道。 

  但兩岸金融MOU簽訂後,固然利多金融業、台商、股市、房市及就業市場,但因兩岸發展、經濟規模及WTO的承諾不同,也產生以下的問題、後遺症。 

    一、企業徵信資料“不對等”開放,削弱台灣銀行業競爭力 

  台灣的聯合徵信中心機制,發展較久且健全。其資料包含台灣居民、公司或其關係企業的信用與金融所有往來紀錄,並且隨時更新;簽訂MOU後,大陸銀行來台營業,就能取得台灣“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會員資格,即能分享聯徵資料,協助對台商的徵信資料的取得。由於聯徵資料屬高度機密性的資料,且台商仍將是兩岸銀行業兵家必爭之地。目前大陸銀行對台商放款,不能針對其在台母公司進行徵信,就像台灣銀行業對大陸台商,目前也只能透過母公司擔保,進行放款。將來大陸銀行在台分行就可對大陸台商在台母公司進行徵信,並直接在台承做台商客戶,但台灣銀行業對中國大陸企業、個人徵信卻難以落實。中國大陸銀行可直接獲得台商母公司的資料,並直接在台承作台商客戶,同時亦有可能拉走現有客戶,對於台灣銀行來說與面臨很大的競爭力。聯徵資料的“不對等”效果,政府需多思量相關配套措施。 

    二、“中國銀行大、台灣銀行小”,壓迫台灣銀行業生存空間 

  被視為全球銀行最具權威的實力評估-英國‘銀行家’雜誌,每年均會對世界銀行排名做一評比,在歷經金融海嘯肆虐後,以中國工商銀行為首的中國三家最大銀行的市值,在2008年前四名中占據3個席次;據統計,中國大陸五大國有商銀去年底總資產已達31.8兆人民幣,其中龍頭工商銀行總資產已正式突破10兆人民幣。而截至八月底,台灣37家國銀總資產為30.15兆台幣,約當於五大中國國有商銀的五分之一;台灣最大的台銀,總資產數據為3.8兆台幣,也僅約當工商銀行的十三分之ㄧ,兩岸金融資產規模差距極大。 

  而據《香港經濟日報》報導,在簽下CEPA後,至去年底,中國大陸六大銀行,就控制香港兩成金融業資產;未來兩岸金融開放,台灣金融業生存空間必然受到衝擊,雖“金管會”已飛速修改“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將授信計算基礎從“總行淨值”改為“分行淨值”,且提高外銀來台設立分行的營運資金等等預防辦法,然中國金融業規模名列世界前矛,政府恐將需加速金融改革計劃,提高銀行資產規模,才能於開放競爭下求得更多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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