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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獲獎爭議”背後的中西文化衝突

http://www.CRNTT.com   2011-10-20 14:25:58  


 
  名利浮現,爭議不斷

  據張劍方透露,1979年召開了關於青蒿素的全國性鑒定會議,確定了6家發明單位和49家協作單位。衛生部向國家科委評獎委員會寫了報告,國家獎勵了5000元。

  張劍方說,5000元在當時很值錢。中醫研究院分得了2200元,廣州中醫藥大學分得了400元,其他一些單位也得了獎金。他們在報紙上發表文章,向全世界發布了青蒿素的發明成果——那時還沒有專利制度。

  但有關青蒿素發明和利用的爭論從來都沒有平息過,這讓張劍方感覺很為難。張劍方說,其中一家發明單位用所有發明單位共有的研究資料單獨向衛生部申請了新藥證書。此事引起了一場不小的風波,另外幾家發明單位向國家科委、衛生部和國家醫藥管理局寫報告抗議,後來還打了官司,但最終不了了之。

  張劍方發現,最近有學者寫文章暗指青蒿素是屠呦呦研究小組的另一名成員提取出來的。“這一點本身就爭論得很厲害”。為此,北京大學有一個研究生花了很多時間研究青蒿素的發展史。

  一人獲獎背後的聲音

  對於美國將拉斯克獎僅頒給屠呦呦一人,張劍方說他“很難辦”。“美國人給中國人一個獎,這是好事。當時西方不承認,現在承認了,只要承認是中國發明的,我就高興。但另一方面,我覺得只頒給一個人,有些不合適。美國的頒獎制度跟我們不一樣。我們的頒獎制度是先征得基層同意,然後一層層上報,先報到市裡、省裡,再報到國務院。這次美國人頒這個獎,事先國家科委、衛生部可能都不知道。”

  “這個獎不是我報的,也沒有徵求我的意見。我還是贊成國家科委批的發明單位獲獎。”張劍方說,“我希望中國醫務工作者不但能得這個獎,還能得諾貝爾獎。屠呦呦可以得獎,她有一定的貢獻,但我不贊成她一個人得獎,我贊成國家科委批准的發明單位都應該得獎。如果只是她一個人得獎,整個523項目組的人都不會同意。”

  “有人說爭論反映了中國人的劣根性,其實不是這麼回事。中國人得獎我很高興,但是只是屠呦呦一個人得獎,感覺不公平。”施凜榮說,去年底,他與張劍方聯名向諾貝爾評獎委員會寫信表達了這樣的觀點。

  對於中國醫學界的爭論,屠呦呦一直沒有正面回應。一位了解她的美國學者稱,她與一些人有矛盾,不願再提這些事情,她的一些研究資料也沒有對外公開。

  “東方神藥”產業受制於人

  李國橋說,中國的青蒿素研究早在1981年就已引起了西方的關注。1981年,世界衛生組織到北京邀請中國各方面的專家召開了一個青蒿素的專題研討會。

  九成原料出自中國

  據統計,全球90%以上的青蒿素種植和提取都在中國,但令人遺憾的是,中國生產的青蒿素藥物一直沒有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理由是中國的藥廠沒有取得GMP(優良製造標準)的資格認證。

  1983年,財政部專門拿出200萬元經費,讓有關單位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重新展開規範的研究。但目前,中國藥廠仍然困擾於預認證,李國橋研製的第三代抗瘧疾複方藥去年進入了世界衛生組織的藥物目錄,但生產的藥廠仍未通過預認證。

  “沒有預認證,就沒有國際大機構採購的渠道,只能自己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地去推銷。”李國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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