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 |
破除既得利益集團的策略選擇 | |
http://www.CRNTT.com 2014-06-09 08:33:30 |
還有一點不可忽視的是,在當前環境下,國企面臨“聲譽機制(Reputation system)”約束:即國企被視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支柱”這一名聲,加之全媒體時代強有力的輿論監督,迫使國企不得不自我約束其腐敗與濫用行政壟斷地位行為。 看來,民營化至少不能解決社會公平問題,這點可以確認。那麼,不民營化,是否可以通過提高現在的國有企業利潤分紅比例解決公平問題呢?當然可以。目前學界以及國家制定的“十二五規劃綱要”就是這種思路。 但還有一種更恰當的思路:把國有企業的利潤作為公共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與稅收和其他公共財政收益一樣納入統一的預算管理。即通過國有資本預算管理國企利潤,而不是簡單確定一個國企利潤分紅比例。這可以使國有企業更好地體現“國有”性質,更好地服務於全體股東即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可以通過服務於民生緩解收入分配矛盾。 觀點二:改善社會公平的最優先考慮應該是改善弱勢群體的生活狀況 僅就“收入調節”這一環節而言,至少有四件事需要去做:保障弱勢群體生活底線;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抑制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實際上,改革首先要打擊既得利益集團的主張,落實在政策層面,就是把抑制過高收入和取締非法收入放在更優先位置;而且,這是一種涉及到存量的改革,用主流學者的話講,“就是要向既得利益集團開刀”。 本文認為,改革最優先考慮的,必須是保障弱勢群體生活底線,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可簡稱為“保底”、“提低”。 首先,就改革的迫切性程度而言,應該把“保底”和“提低”放在優先位置。在社會財富極大湧現、全社會中高收入者生活總體都比較豐裕的時候,低收入群體生活卻仍舊十分困難,他們中少部分人甚至連基本的“免於饑餓權、身心健康權和受教育權”都無法獲得保障,這種反差太過鮮明。把“保底”和“提低”放在優先位置是非常必要的。 從操作上的可行性看,把“保底”和“提低”放在優先位置,更可以大大減少改革過程中的障礙。收入分配改革因其是最直接的利益格局調整,容易遭到既得利益集團的抵制。對既得利益集團的“重圍”採取“硬突破”固然也是一種思路。但還有另一種思路是“繞過去”。而這種思路成本可能更低。 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收入分配改革一開始,就把“抑制高收入者收入”與“取締非法收入”作為“突破口”,等於是直接從既得利益者手中剝奪部分既得利益,而在既得利益集團很強勢的情況下,有點類似“虎口奪食”,勢必會激化階層利益衝突。而如果我們在分配改革起始階段,把“保底”和“提低”放在優先解決位置,一方面在政治倫理與道義上任何階層都無可挑剔,另一方面因其並未大範圍觸及既得利益者已有利益,既得利益者更沒有理由阻撓改革! 這其實與整個中國改革的大思路是一致的。為了順利推進改革,最大限度克服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整個中國改革的思路就是“在存量不動的情況下,先在增量上做文章”,或者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思路”。比如,先不著急對傳統公有制進行改革,而是在公有制之外培植起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和“三資”經濟。等到時機成熟,再來改革傳統公有制使其更有活力。套用在收入分配改革上,我們也不妨首先不去重新分配已有的財富蛋糕,即先不急讓“先富”者往外吐,而是著力在後續的全社會分配格局中更加傾向於“未富”人群,讓新湧現的財富優先惠及低收入群體尤其是勞動者,即在“增量財富分配”上做足“公平優先”文章。這種辦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收入分配改革中的矛盾。 最後,優先“保底”和“提低”也更符合收入分配改革的最終目標。改革的目標並不是“均貧”,而應該是“共富”。現在有一種思路可能有問題:比如,因為中國社會保障領域不公平狀況較為突出,於是,有人提出公務員社會保障向事業單位職工看齊,事業單位職工保障向企業職工看齊,企業職工保障向農民工看齊。而實際上,我們需要努力的不是要把公務員享受的保障剝奪,使他們生活如今天的農民工;而是要把農民工的保障程度提高,使他們未來生活得如公務員!也正是從追求“共富”的意義上看,與強行抑制高收入者收入相比,更應該把盡快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擺在優先的位置。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