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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70年大限”如何破?需頂層設計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9 17:44:41 |
因相關法律不明確,對於因歷史原因形成的“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現象,各地舉措不一。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4月19日公開表示,1995年9月18日前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局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土地,順延至國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補交地價。北京市國土局、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表示,北京、廣東未出現大規模到期現象,目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的具體細則尚未出台,未來將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操作。 記者在各地採訪發現,儘管溫州土地撞限問題具有特殊性,但由於《物權法》對於“自動續期”是否收費並不明確,仍引發大量業主對於“70年大限”後高額收費續期的擔憂。 天津市民崔先生表示,對於房產而言,地面建築是隨著時間貶值的,土地是隨著時間升值的,理論上講一套房產70年後的主要價值就是土地價值。如果70年到期後,再收一次接近於整個房價的“土地出讓金”,豈不是相當於自己只是一次性“租”了70年房子? 上海市民羅先生剛剛於上海市區貸款購置一套住宅,羅先生擔憂地說:“年輕人攢錢不容易,買套房花了全家兩代人的積蓄,總不能剛剛還完銀行貸款又讓業主再買一次吧?”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民眾的擔憂主要集中於近年來房價上漲過快,遠遠超過收入增長水平。而面臨土地使用權即將到期的市民,多半為工薪階層,甚至不乏收入偏低群體,一次性繳納高額土地出讓金對他們而言,是個不小的負擔。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認為,在未來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密集到期的年份,如果強行要求以現行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式來繳納續期的土地出讓金,或會在社會上引發軒然大波。《物權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自動續期”,政府不能無償、強制收回這塊土地。未來應該盡快探討出台可行的解決路徑。 “高價續期”還是“無償續期” 專家認為,在依法治國和深化改革成為時代主題,房產成為居民財富最重要組成部分的今天,土地使用權如何續期問題已無擱置餘地。“溫州土地使用權撞限”事件所引發的關注及社會反應表明,若土地到期續費金額過高,難免對樓市穩定甚至社會穩定產生一定影響。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如何續期,是埋在房地產市場的一顆“地雷”。若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需“高價續期”,房價中隱含的土地價值將逐步顯性化,對當下的二手房價格會有較大影響,部分“剩餘使用權”較短的二手房價格或大幅下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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