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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榮久:按期終止替代國價格條款理所當然 | |
http://www.CRNTT.com 2016-12-01 00:05:30 |
中國有權對違規成員採取相應的反制措施 薛榮久認為,中國有權在2016年12月11日後不延續該條款,並有權對不終止該條款的成員採取相應的反制措施。中國應堅持以WTO《反傾銷協議》,以中國國內價格作為中國出口產品是否存在傾銷的可比價格。對於那些名義上終止第15條“替代國”價格條款,轉而採取國內立法,背離WTO《反傾銷協議》,延續“替代國”價格作法的成員,中方可採取述諸WTO爭端解決機制、修訂中國反傾銷法,加入針對違規者相應條款的內容。 “作為中國學者,希望歐美等成員從國家經貿關係發展大局出發,恪守世貿規則,按期終止‘替代國’價格條款,避免因違規引發的不良後果”,薛榮久最後強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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