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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越馬菲三國海洋權利主張風險觀察

http://www.CRNTT.com   2024-10-05 00:39:55  


 
  八、結論

  越馬菲三國“完整化”各自在南海的海洋權利主張,旨在抗衡中國在南海固有和完整的領土主權主張和海洋權利主張。從三國在2009-2024年針對南海中央海域的多次外大陸架劃界案來看,既然不使用屬於中國的南海諸島來產生海洋權利,而是使用中國並不質疑的大島(馬國的婆羅洲)、群島(菲律賓群島)和大陸(越南大陸)的領海基線作為基礎,三國主張海洋權利的合法性在原則上沒問題。畢竟,“陸地決定海洋原則”是習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一個國家選擇使用沒有領土爭端的陸地或是島嶼來主張海洋權利,包含外大陸架,在合乎海洋法的條件下是可以接受的。

  問題在於:越馬菲三國在“完整化”各自海洋權利主張的同時,不該無視中國基於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的整體所能產生的領海、毗連區、EEZ和大陸架,也不該無視中國在斷續線內主張的歷史性權利。然而,越馬菲卻無視他們和中國之間存在的陸地爭端(即:源自於三國竊佔中國南海島礁)和海洋爭端(即:源自於中國在南海的海域主張和三國海域主張重叠所生的劃界爭端),不跟中國協調就在CLCS提交外大陸架劃界案。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援引CLCS相關規定,要求CLCS不予審議相關劃界案,合情合理合法。看看三國彼此,也是這麼做的:越南抗議菲國2024年劃界案、菲國抗議2009年和2019年馬國劃界案、馬國抗議2024年菲國劃界案。

  更離譜的是,在2016年之後,這三國援引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裁決”來極小化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利主張,招引域外國家否定中國在南海主張海洋權利的法律基礎,這是中國難以容忍的。三國不該以中國為犧牲而“完整化”各自海洋權利的主張,更不該私自圖謀撇開中國而瓜分南海。越馬菲在南海“完整化”各自海洋權利主張之前,應該面對中國在南海的完整島礁主權主張和海洋權利主張,協同中國一塊通過談判方式解決彼此的領土主權爭端以及海洋劃界爭端。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項目名稱: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22VHQ012)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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