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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流浪兒童生存權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30 10:27:23 |
如今,人們對高度官僚化的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機構已失去信任,而這些機構本身也因其官僚化而喪失了積極回應社會需求的能力。只有真正自生自發的、回應地方需要的民間組織,才能將愛心和溫暖傳遞到黑暗的街角。 其實,做好事也需要一個學習的過程。就在悲劇發生的前一天,還有路過者聽到孩子們在垃圾桶里聊天的聲音。他們沒有伸出援手,恐怕不能簡單地用人情冷漠來概括。畢竟,在悲慘結果發生之前,包括孩子們自己在內的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在垃圾桶里藏身並生火取暖是一件這麼危險的事情。 微博等新興傳媒的出現,使得這一事件廣為人知,加上人們對相關問題的深入討論,公民個人關於如何應對此種情況的知識一定能夠獲得增益。如果政府的相關公共服務能夠跟上,而社會慈善事業也能得到發展,則流浪兒童的境遇必能獲得較大改善。 【相關閱讀】民間報告解析流浪兒童問題由來(2012年11月21日 財新網) 流浪兒童從何而來,又為何流浪?他們以何為生,又能得到什麼樣的社會救助?雲南省家馨社區兒童救助服務中心和雲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一份調研《報告》,可解答公眾對於流浪兒童這一群體的部分疑問。 【財新網】(記者 藍方)貴州畢節五兒童殞命垃圾桶事件,引起社會公眾對流浪兒童這一群體的廣泛關注。在大多數人眼中,流浪兒童仍是衣衫襤褸、無家可歸的“三毛”形象,而對當下流浪兒童的真實狀況缺乏了解。 流浪兒童從何而來,又為何流浪?他們以何為生,又能得到什麼樣的社會救助?雲南省家馨社區兒童救助服務中心(下稱家馨中心)和雲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在2011年、2012年6月到9月間,以家馨中心救助的兒童及昆明街頭的流浪兒童為樣本,對流浪兒童群體進行了分析調研。這份即將發布的《轉型期昆明市流浪兒童調研報告》(下稱《報告》),或可解答公眾對於流浪兒童這一群體的部分疑問。 他們是誰? 根據中國官方的定義,流浪兒童是指年齡在18周歲以下,脫離家庭和離開監護人流落社會連續超過24 小時,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女和兒童。至於流浪兒童的數量,學界和業界普遍引用的數據是2003年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估算,為100萬到150萬之間。 《報告》顯示,近年來流浪兒童的規模未見持續的減少或增加,但存在的方式卻從顯性走向了隱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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