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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學者林岡:統一前兩岸應有何種政治關係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03 00:18:19 |
兩岸對“九二共識”的認知存在差距 但目前兩岸對“九二共識”的認知,尚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是在“九二共識”的內涵上,存在著“各自表述”與“各不表述”的歧見。台灣方面堅持以“各自表述”,界定“九二共識”,是為了凸顯“中華民國”的合法存在,希望大陸允許台灣單方面對外宣稱,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其主權和領土範圍包括大陸,治權僅及台澎金馬。大陸方面鑒於兩岸在“誰代表中國”的問題上的政治分歧,主張在事務性協商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含義。大陸認知到國民黨對“各自表述”的堅持,但對此既沒有接受,也沒有明確反對,而是保留了一定的戰術模糊性,體現了戰略清晰和戰術模糊的結合。 與此不同,國民黨以“各自表述”界定“九二共識”,提出“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的明確表述,以“中華民國”填充兩岸同屬一個國家這一雙方均能接受的較為彈性的一中框架,具有同時追求戰略清晰和戰術清晰的意味,即雙重清晰。其次,對於隱含“一個國家”內涵的“九二共識”的政治邏輯,即對國家統一目標的認定和承諾上,存在著明顯分歧。“九二共識”的要義不但在於“不獨”,而且在於“要統”。前者可以視為一個中國的“弱原則”,後者可以理解為一個中國的“強原則”,是前者的邏輯延伸。當年兩岸在一個中國的意涵,也就是誰代表中國問題上存在著不同認知,不等於雙方不存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追求國家統一”的共識。雖然2008年後台灣當局明確接受了“九二共識”,但國民黨所主張的“不統、不獨”的政策立場,與兩岸在九十年代初所達成的“九二共識”,尚有明顯出入,國民黨對統一目標的放棄,是對“九二共識”所隱含的一個中國“強原則”的淡化處理。至於民進黨以兩岸沒有文字協定為由,否認“九二共識”的客觀存在,不能不說是犯了一個邏輯錯誤。共識畢竟不是協定,真有文字協定,當年兩岸就不是達成“九二共識”,而是正式簽署“九二協定”了。大陸與台灣不同政黨在統“獨”問題上的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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