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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民進黨大陸政策轉較務實 難棄台獨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23 00:39:42 |
2001年10月,在台灣一些民眾要求民進黨廢除“台獨黨綱”的呼聲中,民進黨第九屆第二次全代會通過《黨章修正案》。該修正案指出“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就國家重大政策所做之決議文,視為本黨綱領之一部”。時任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在提案說明中特別強調,所謂“視為本黨綱領之一部”,即包括《台灣前途決議文》在內的“全代會”決議文,今後“效力將等同於黨綱”。當有記者詢問,如果“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發生抵觸,以何者為優先時,謝長廷明確表示,“新的法律優先於舊法律,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言下之意是“台灣前途決議文”優先於“台獨黨綱”。 第四階段是以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和“公投制憲”為主要訴求(2002年至2008年)。 2002年8月,時任台灣領導人陳水扁公然提出,兩岸關係是“一邊一國”的“兩個獨立主權國家”,並強調只有2300萬台灣人才能決定台灣前途,如果有需要,台灣現狀的改變要由全民投票決定,聲稱“大家應認真思考全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陳水扁剛上台不久曾一度想承認“九二共識”,但在黨內“台獨”勢力的施壓下緊急剎車,後按捺不住他的台獨野心,拋出“一邊一國論”,謀求儘快公投立法;第二任期更大搞“去中國化”運動,令兩岸關係始終在低穀徘徊。 2003年10月,陳水扁在與獨派大佬商定之後,拋出“公投制憲”的時間表,公開宣稱“台灣人民要建立台灣成為正常、完整和偉大的國家,需要一部合身、合用的新憲法,透過公投方式,2006年共同催生新憲法,2008年正式公佈實施”。2005年元旦,陳水扁甚至表示“憲政改造”——“這一條正確的道路,我們將繼續勇敢地走下去,直到台灣人民擁有一個正常、完整、進步、美麗而偉大的國家為止”。 2007年9月,在陳水扁的強勢主導下,民進黨代表大會通過了“正常國家決議文”。該決議文維持了陳水扁當局一貫的兩岸“一邊一國”的論調,繼續鼓吹“正名制憲”和“入聯公投”,是一紙不折不扣的邁向“法理台獨”的告白書。 第五階段是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時期(2008年至2012年2月)。 2008年5月蔡英文就任民進黨主席以後,民進黨的大陸政策有一些新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企圖用“台灣共識”來代替“九二共識”。 蔡英文一直拒絕接受“九二共識”,甚至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2010年5月,蔡英文在出任民進黨主席以後的首度對其大陸政策進行公開表態時就表示,不排除在不預設政治前提的情況下,與大陸進行直接並實質的對話。但“不設政治前提”實際上就是企圖否定或繞開“九二共識”。2010年12月,蔡英文對媒體說:“九二共識”不存在,“要我和民進黨去承認沒有存在的東西,很困難”。 為了與“九二共識”相抗衡或取代“九二共識”,蔡英文拋出“台灣共識”。“台灣共識”的概念最早是由蘇貞昌提出的。2011年2月,民進黨內初選時與蔡英文競爭“總統”候選人提名的熱門人選蘇貞昌說,面對2012,民進黨一定要有兩岸論述。他首度提出“台灣共識”,主張以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為主要精神,堅持主權立場,同時要守住“生存是王道、民主是基石”兩大原則。當時,後來出任蔡英文競選總指揮的謝長廷曾對“台灣共識”進行激烈批評。 但5個月後,2011年8月,在民進黨十年政綱中的兩岸政策出爐時,蔡英文又將“台灣共識”揀了回來。蔡英文說,2012年她當選總統後,會通過透明政治作為與民主程序,彙集朝野與社會意見來凝聚最大程度的共識,而最後形成的“台灣共識”,將成為兩岸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關係時,最關鍵性的條件。 2011年11月,在台灣大選首場“總統”候選人公辦電視政見會上,蔡英文重提“台灣共識”,堅持國家主權不能退讓、中國必須放棄對台動武、兩岸穩定需循序漸進及多元尊重包容4項條件,在此原則下,不管“終極統一”、“一種各表”都可以納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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