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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3-12-06 08:36:29  


 
  二、中國積累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寶貴經驗

  文章表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業在支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也曾積累並出現過較大風險。特別是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後,中國金融業長期積累的風險集中顯現,一些國外媒體評論中國金融業在技術上已經破產。面對潛在風險,黨中央、國務院果斷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積極穩妥處置金融領域重大風險隱患,不僅為國內經濟發展、全球金融穩定提供了有力支持,也為經濟領域其他改革爭取了時間和空間,積累了寶貴經驗。

  必須把深化金融改革發展作為維護金融穩定的根本途徑。經濟轉型過程複雜多變,需要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積極穩妥化解各類風險隱患。1994年,國家成立3家政策性銀行,分離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業務;1999年,成立4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2003年以來,按照“核銷損失、剝離和處置不良資產、外匯儲備注資、公開上市”4個步驟,成功完成了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完成了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和郵政儲蓄銀行、大型國有保險公司改制,推動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必須不斷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發揮好市場機製作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我們逐步消除不必要的金融管制,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管理和抵禦風險的功能。中國貨幣市場功能日益完善,成為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的重要平台;徹底解決了長期困擾資本市場發展的股權分置問題,推出了創業板、股指期貨、新三板、融資融券;依托銀行間市場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產品和風險管理工具,債券市場在全球排名從2002年的第11位大幅提升至2012年的前3位。同時,外匯市場、保險市場和黃金市場的深度與廣度不斷拓展。

  必須構建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市場退出和風險處置機制。在經濟轉型中,金融機構市場退出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破產清算和風險處置的清晰法律框架。2003年以來,我們積極推進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及債務清償從“行政主導”向“市場化”轉變,在證券、期貨和保險領域建立了市場化的風險救助機制,採取兼並、重組、拍賣、置換、債轉股等分類處置方式,妥善處置部分高風險金融機構,最大限度減少了國家和債權人的損失。

  必須推進金融生態建設,不斷完善金融穩定長效機制。上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大量金融風險的產生與地方政府幹預銀行貸款、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等金融生態惡化有直接關係。從中汲取教訓,我們適應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健全產權和債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借鑒國際通行的會計和監管標準與準則,積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地方政府把改善地區金融生態放到與改善地區投資環境同等重要的地位。

  必須不斷改進金融審慎管理,完善風險評估和預警體系。在經濟轉型過程中,金融機構普遍缺乏硬約束,內控薄弱。2003年以來,國家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強化人民銀行金融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我們構建了覆蓋廣泛的金融穩定監測評估框架,圓滿完成中國首次“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探索開展金融機構穩健性現場評估,組織實施金融穩定壓力測試,密切監測各類金融風險隱患,做到了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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