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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穩定需要什麼樣的治理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4-05-07 10:36:56  


 
一、思想保守。

  1、對國外的宗教思想,露頭就斬草除根。楊增新尤其對外來宗教勢力的有極高警覺,他認為“辛亥革命後,外蒙、西藏的離心,主要是由外國人蠱惑的。”對外來宗教勢力,推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嚴防死守。1915年,疏附縣知事(縣長)肖鑒章因為沒有對屬地小阿圖什莊的學校請土耳其人、泛突厥主義艾買提、卡馬爾為“教習”及時發現並制止,而被楊增新革職查辦。

  2、對於中國內地當時興起的新思想,則寄予屏蔽。楊增新在進入新疆的主要關口設置管卡,其功能之一,就是截留宣傳內地新思想的宣傳品。楊增新甚至命令郵政官員,故意延遲內地報紙在新疆的發行時效,包括迪化(烏魯木齊)在內,能夠看到都是半年以前的內地報紙。

二、宗教信仰政策保守。

  “從前服官甘肅,習知回教底蘊”的楊增新,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在此基礎上,對宗教信仰採取了“積極維持現狀”的政策,主要表現為:

  1、只允許教民到官方認定的清真寺里信奉正宗伊斯蘭教,而嚴禁“另立教派、私立門戶”, 堅決清除“私立道堂、在家聚徒念經”。楊增新諭令阿訇:“阿洪為傳教之人,禮拜寺為念經之地,所教之經,以謨罕默德天經為正宗,自昔至今,由來已久,人民亦各相安,從未有私開道堂秘密傳經之事。”

  2、不准建新、也不准翻修清真寺。他認為,“各屬城鄉禮拜寺甚多,回纏(對新疆地區信仰伊斯蘭教居民的舊稱)人民自應入寺禮拜誦經,何得格外複立道堂?即考之回教經典,亦無此項名目”。因此,指令各縣知事查封新建之道堂,並將其拍賣,所得錢款歸捐建者。

  3、承認上層宗教人士的世襲的特權。“查纏民篤信宗教,尊重阿洪,為牢不可破之習慣”。公眾場合,楊增新座位兩邊必定是阿訇,以此通過對宗教人士的尊重,烘托對宗教信仰的尊重。與此同時,楊增新對阿訇有兩個絕對不允許:絕對不允許阿訇跨地區傳經布道,此舉從源頭避免在新疆出現像伊朗霍梅尼那樣一呼百應的宗教領袖;絕對不允許阿訇私自接觸外國人。

  在楊增新的保守宗教政策下,宗教基本上發揮“曉勸回民(泛指信仰伊斯蘭教的中國人),遵奉天經,各安本分”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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