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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重磅專訪:李環談破港獨源頭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23:47 |
記者:依據全國人大的釋法,是否可以確定梁遊二人已經無望進入立法會。 李環:這是肯定的,依據第二大點第一條:“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這已經說得非常清楚,而且梁游二人十月份的薪金還必須退回。 但是目前梁游案還在司法複核中,香港高等法院最後還會有一個判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如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特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以人大常委會解釋為准。這對於香港的司法判罰是有一定約束力的。 記者: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是否可以長久、普遍地用沿用於立法會宣誓中? 李環:是的,除非是有些條款再一次更改,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一些釋法,和《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所有地方法律都不得抵觸《基本法》及其解釋。 “一國兩制”首先是一個國家,所有的問題都是在一個國家的視野、角度下進行討論的,包括《基本法》中也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這一次的釋法,雖然單純對準宣誓問題,但是發出的信號是非常的強烈,既然宣誓就應該要表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而且效忠的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先有國家,後面才有特別行政區,本次也是以人大釋法的方式,再一次地表明了先有“一國”,在一個國家之下,才有“兩制”。 記者:昨晚香港又有一次示威運動,主要是反對全國人大釋法,您認為本次釋法結束後,街頭抗爭的事件會不會增多? 李環:街頭抗爭肯定會有,之前幾次釋法也是有不同的聲音,這次釋法之後如果依法剝奪梁游二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他們二人肯定會在街頭搞事,這是肯定的,包括他們的一些支持者,肯定也會採取行動。但是原先法律規定不清楚的地方現在清楚了,缺失的法律也補上了,因此必須依法辦事。 記者:梁游二人作出“無底線”的事情,香港相關法律部門可以怎麼做? 李環:觸犯了哪一個條例,就按照哪一個條例辦事,嚴格依據法律進行懲治。如果參加遊行集會時違反了法律,有刑事罪行條例、治安條例等管轄,違反了哪一項條款,就按照哪一項條款制裁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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