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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多維視角審視ECFA存廢

http://www.CRNTT.com   2020-09-07 00:05:06  


(表1:不同類型區域經濟一體化特徵比較)
 
  (三)ECFA性質辨析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ECFA是仍在進行中、尚未完成的協議,或認為ECFA是框架協議,不屬於“過渡性協議”。從ECFA後續協商情形看,2016年民進黨上台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導致兩岸兩會協商被迫中斷,ECFA後續協商隨之被迫中斷,已經談不上“仍在進行中”;尚未完成其實正是由於ECFA是FTA的過渡協議,尚未完成向FTA的升級。而從ECFA內容來看,它是一個框架協議,總體上是“目錄式”的,除早期收穫部分外,其餘部分不涉及具體內容,需要通過後續協議逐步從框架協議過渡到正式協議,ECFA協議內容中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爭端解決部分均約定兩岸應不遲於ECFA實施後六個月內就相應內容展開磋商,並儘速達成協議。由此可以看出,儘管ECFA內容上是框架協議,但性質上確實屬於向正式FTA過渡的“過渡性協議”。高孔廉先生和鄧岱賢先生也指出,“架構”協議就是無法一步到位FTA前的初步協議。

  二、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視角的審視

  (一)區域經濟一體化相關理論

  區域經濟一體化是當今世界突出的兩大經濟發展趨勢之一,也是學術界長期關注的重要議題。早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巴拉薩(Balassa Bela)就將經濟一體化定義為既是一個過程,又是一種狀態⑤;加拿大經濟學家利普塞(Riehard Lipsey)進一步將區域經濟一體化概括為6種等級遞增的形式:特惠關稅區、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和完全經濟一體化(特徵比較見表1)。⑥根據利普塞的劃分方法,ECFA屬於特惠貿易協定,是最低層級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僅僅是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進程的起步。自由貿易區的新增特徵是商品自由流動,一般在FTA實踐中以零關稅範圍涵蓋90%以上商品為標準。關稅同盟的新增特徵是對外統一關稅,即對締約方之外國家或地區採用統一的關稅。共同市場的新增特徵是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包括資本、人員和技術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經濟同盟的新增特徵是經濟政策協調,要求締約成員在共同市場基礎上,彼此協調財政、貨幣和匯率等經濟政策。完全的經濟一體化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最高形態,要求締約方在經濟、政治、法律等制度方面彼此協調。

  (表1:不同類型區域經濟一體化特徵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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