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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議會文化 莫成“鮑魚之肆”

http://www.CRNTT.com   2009-07-16 11:51:21  


 
                 激烈抗爭衝擊議會文化 

  然而就在特首最後一次答問的次日,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在向立法會提交年度報告時表示,立法會主席在按照議事規則處理議員在議會中的行為不檢情況時未有遇到困難,所以委員會認為毋須引入新安排。這等於宣布,除了沿襲目前一逐離、二休會的做法,立法會並不打算採取措施徹底解決問題,令人感到失望。“逐離”和“休會”是嚴肅議事規則的手段,目的是減少和杜絕擾亂議會的行為發生,而社民連議員直言就是要挑戰議事規則,他們三番五次鬧場已是樂此不疲,既不擔心“逐離”,也不在乎“休會”,目前的手段就變得沒有意義,下一個會期他們肯定照鬧不誤,說不定還有新花樣。人們不禁要問:球場上的運動員犯規超過一定次數也會失去參賽資格,莊嚴的立法會可否容忍議員無休止地擾亂議會秩序? 

  今年三月,當社民連議員在預算案報告會上“掃台”的事件發生後,民建連議員曾要求議事規則委員會開會,討論是否需要收緊議事規則。委員會開會後同意邀請主席曾鈺成出席會議,或透過書信表達作為主席在執行任務時的困難。應該說,當時通過適當收緊議事規則剎住議員鬧場歪風是有條件的。市民對社民連議員的行為反映強烈,立法會內多數也不贊成他們的做法,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當時表示,若有人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他們會研究,只是不希望規則修改後增加主席制裁議員的權力。對議員在會議上口出粗言,民主黨、公民黨也曾提出批評,而社民連對立法會收緊議事規則也有一定的心理準備,黃毓民自己就談及提高罰則的辦法,如“三次被逐可禁止開會一個月、停薪三個月”等。不過,議事規則委員會是否採取行動,主要是看立法會主席的意見,曾鈺成在給唐英年的覆函中認為,有關行為“並非立法會可以接受的行為標準”,但在另外的場合,曾鈺成對此等行為卻又表示“理解”,認為這也是“選民期望議員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經過一番利弊權衡,曾鈺成給出的結論是,現時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已可保障會議順利進行,不認為不收緊規則會令官員出席會議受到嚴重威脅。既然主席認為自己執行任務沒有困難,別人還能說什麼呢? 

            警惕“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 

  應該說,曾鈺成對修改議事規則表態有其難處。他以鮮明的建制派背景出任立法會主席,其形象的中立性需要接受反對派的考驗,即使站在不折不扣的中間立場,都會有偏幫政府和建制派的嫌疑。根據筆者的觀察,曾鈺成就任立法會主席後,很多時候似乎在刻意替反對派議員做說項,以展現政治上的包容。社民連議員恰恰看準這一點,愈加有恃無恐。到目前為止,儘管社民連議員屢遭驅逐,尚未表現出對曾鈺成的強烈不滿,殊不知在這種相安無事的局面下,香港過去理性、文明的議會文化成了犧牲品。 

  歷史經驗證明,一種錯誤的傾向在初起狀態時解決起來比較容易,等到成了一種常態、人們見怪不怪的時候再來解決,就會困難得多。“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君不見,反對派其他議員起初對社民連議員的行為多不贊成,現在異口同聲說要“包容”。何俊仁更表示,“立法會上的衝擊行為也能代表一定民意”。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正式確認毋須引入新安排,正是順水推舟。香港議會文化當然不是一成不變,關鍵是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筆者始終認為,“議會街頭化”決不是香港人所理想的議會文化,也決不是多數議員希望創造的議會文化。是不是要等到“逐離”“休會”兩項紀錄不斷刷新,再次造就一個“物極必反”的機會,立法會才肯考慮收緊議事規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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