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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宏明:ECFA兩岸特色 如何雙贏

http://www.CRNTT.com   2010-01-08 00:38:51  


 
  ECFA的“兩岸特色”凸顯談判空間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30周年座談會講話中主張:“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與“建立更加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進程,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

  對於胡錦濤主張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溫家寶在2009年3月“兩會”工作報告中提出“兩岸要儘早協商簽訂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定,並且建立適合兩岸特點的合作機制。”對於“適合兩岸特點”則主張包括“適應兩岸關係發展的情況”、“適應兩岸經貿交流的需求”,以及“適應兩岸經濟貿易的特點”。

  就“適應兩岸關係發展的情況”而言,因為大陸以兩岸“和平發展”作為達成“和平統一”最終目標的策略,新政府上任後,大陸強調擱置“一中”原則等政治爭議,希望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在推動順序上採取“先經濟、後政治”、“先易後難”、“經濟為先,循序全面發展;互信為重,逐步破解難題。”以建構兩岸和平發展框架。

  因為目前兩岸已經全面落實三通,因此“推動經濟關係正常化,並促進經濟合作制度化”成為當前重要目標。在此目標下,大陸強調ECFA純屬於“經濟議題”,希望不要涉及政治議題,或是與第三國之關係。

  至於,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大陸則強調“對於涉及台灣同胞利益的一些國際組織,會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溫家寶有關“適應兩岸經貿交流需求、經濟貿易特點”之主張,則類似CEPA五項“磋商原則”中所稱“適應兩地經貿關係發展的趨勢,考慮兩地產業結構調整和提升的要求,當前與長遠目標相結合,達到互惠互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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