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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同盟50年,向何處去?

http://www.CRNTT.com   2010-02-02 14:40:03  


 
  劉檸:好的,加藤君。那我們不妨就先來重溫一下美日同盟的歷史。作為世界史上最長的同盟關係之一,我想,長達半個世紀的歷史,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因為無論同盟的當事國美日兩國,還是世界局勢,都在變化之中,某個時期還會劇變。大致說來,我個人認為,美日同盟經歷了前後兩個時期,大致以冷戰結束後1996-1997年為分界線,權且稱之為冷戰期(前期)和後冷戰期(後期)。前期的關鍵詞是“美日安保”(即《美日安全保障條約》),“同盟”的提法雖已出現,但並不常用,語義也不同於後期;而後期,則是名副其實、如假包換的“同盟”時期。 
  前期分兩個階段:從1951年到1960年為第一階段,為“舊安保”時期;1960年以後,到1996年為“新安保”時期。對日本來說,1951年與《舊金山合約》同時簽署並生效的《美日安全保障條約》,雖然不能說是完全是由美國單方面強加的規約,但基本上是“被選擇”的結果。可日本儘管是“被選擇”,但卻並不意味著完全被動,恰恰相反,“興利除弊”,為我所用:一來它利用美主導的只與部分國家(實際上排除了“共産圈”國家)講和所謂“片面媾和”,擺脫戰時“敵國”身份,迅速實現了向國際社會的複歸,為後來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二來,反手利用美國的“保護”,以讓渡部分主權(沖繩基地)的最小代價換來世界第一強國的庇護,以極低的軍費支出專注於經濟發展,乃至在“第一階段”便實現了從戰後復興到經濟大國的跨越。不能不說,這種“被選擇”的成功,恰恰體現了日本民族選擇的智慧,當然也離不開吉田茂等戰後日本第一代領導人的政治韜略。但是,在這個階段,雖然也有美國戰略轉型的影子,但美日安保仍然是具有雙重功能的約束,即在置日本於保護之下的同時,還有防止日本重新武裝、江湖獨走的一面。甚至到70年代初,美國謀求與中國接近的“越頂外交”時期,北京還對美領導人吐露過對美駐軍沖繩感到“踏實”的心聲。 

  1960年,美國陷入冷戰以來最深刻的危機(越南、古巴、柏林等),於是動議修改“舊安保”,“新安保”在把戰略重心置於日本防衛的同時,強調“遠東的國際和平與安全”(第四條),面向以蘇聯為首的國際共産主義勢力的同盟色彩被強化,乃至後來有前首相中曾根康弘的所謂要成為太平洋上“不沉的航母”的問題發言。“新安保”在日本,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反安保社會運動,深刻影響了戰後日本主流意識形態的構成。岸信介內閣在國會強行表決通過,旋即下台。翌年,“柏林牆”竪立,柏林被一分為二,東西冷戰升級。但縱然如此,“同盟”仍是一個禁忌的關鍵詞,至少在日本來說,其政治正確性仍遠未確立:1981年,剛剛結束訪美在回國途中的專機上,首相鈴木善幸就日美首腦會談達成的新聞公報中出現的“同盟”表述問題,向同行的記者團小心翼翼地澄清說,所謂“同盟”,“並不帶有軍事的意味”,引發了美國內輿論的批判。 

  真正旗幟鮮明、名正言順地打出“同盟”,其實是後期的事情。冷戰終結後,兩國認識到“歷史並未終結”的現實,尤其是1993年美朝軍事衝突、1996年台海危機和1995年日本女生遭駐沖繩美軍強暴等事件,使美日兩國政府意識到,美日安保不僅不能瓦解,而且必須進一步強化。於是有了1996年橋本龍太郎首相訪美,與克林頓總統達成歸還沖繩普天間基地的共識,進而於翌年簽署了美日同盟“新指針”(Guideline)。至此,才有了我們今天話語中的“美日同盟”。連現在令日民主黨政權頭痛不已的普天間基地的遷移問題都是彼時惹的禍。 

  這基本上就是我對美日同盟半個世紀歷史的梳理。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再來探討其“質變”和走向。這方面,我想先聽聽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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