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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與民主界限 必須劃清

http://www.CRNTT.com   2010-03-28 09:53:00  


“港獨”與民主有根本的性質區別,必須分清界限。
  中評社香港3月28日訊/“政府和廣大正義市民要劃清對抗中央、對抗憲制和《基本法》的‘港獨’,與正當的民主訴求之間的界限。任何民主訴求,只要不是對抗《基本法》,不是對抗人大決定,不是對抗中央依憲依法行使主權的,在《基本法》框架內提出並討論的,都是‘港人治港’的權利行使,與‘五區公投運動’的‘港獨’性質有嚴格區別。”《大公報》今天登出謝緯武的文章,強調要“劃清‘港獨’與民主界限”,文章內容如下:

  希望2012年政制發展要邁前一步,不要原地踏步,是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

  阻礙這一主流民意實現的,是公民黨、社民連,他們搞“五區總辭”,之後是“變相公投”、“公投”,甚至“起義”、“全民起義”、“解放香港”。

  “公投運動”的真正目的,不是什麼“實現真普選”,而是旨在以“公投”對抗《基本法》,對抗人大決定,劍指中央。這是性質明顯的“港獨”運動。

  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率領港人遏阻、清理這種氣焰囂張的“港獨運動”。這一“運動”是利用“補選”活動進行的,所以特區政府遏阻冒起的“港獨”,在靈敏的政治嗅覺、高屋建瓴的政治視野下,須以圓熟、高超的政治、法律及行政手段,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地在本港社會進行。

              遏阻“公投”勢所必然

  在號稱多元化的香港遏阻“港獨”,必然引起“港獨”全方位的各種形式的反撲,這種反撲有時候還十分尖銳。但遏制比不遏制為好,清理比放任好得多,否則日後“港獨”花式更多,活動更猖獗。李登輝、陳水扁在台灣曾經上演過的東西,在香港都可能發生,其時對國家對香港的危害更大。

  “公投”雖然是以“補選”的形式進行,但其“港獨”性質仍然掩蓋不了。“公投運動”幕前總指揮余若薇在3月2日的公開信中,要求“民主派”針對“中央的打壓”,“集中火力”來“展示人民力量”;以和平的方式,用手投票,向全世界說出我們要求有權以普及而平等的原則,選出真正向我們問責的政府和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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