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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中受傷的為何總是農民?

http://www.CRNTT.com   2010-06-13 11:12:15  


 
  大禍臨頭

  1988年新年將至,在外工作的劉俊海回家過年,幾天後的2月27日,他的親四叔劉勤生家發生火災,造成四死一傷。

  著火期間,劉俊海與母親和弟弟正在家中睡覺,等他跑到現場才發現只幸存了四叔一人。之後村裡開始謠傳此事為劉俊海所為。“那是我親四叔,平日沒什麼矛盾,我怎麼可能殺他全家?”劉俊海對那些謠言並不以為意。

  過年後的一天,他寫信給正在軍營中服兵役的堂叔劉印堂之子,欲告知家族中發生的不幸。剛提起筆寫下第一句話,警察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並將他帶回臨漳縣公安局。

  當時他絕沒有想到,這一走,將是15年。

  “說,為什麼殺人放火?”審訊室里,一名刑警喝問。

  “我沒有。”劉俊海答道。

  災難就從這句回答開始了。

  據劉俊海回憶,警察衝過來,將他的胳臂通過脖子反交叉到背後,用手銬銬住。他的胳膊發出吱吱的響聲,像是要斷裂。之後,警察用酒瓶往他背後的手臂縫隙里塞,最終塞進去三個,劉俊海手臂全部麻木,人也昏迷過去。

  連夜審訊讓他連打盹的機會都沒有。每一次瞌睡,都會有人給他一記耳光或用竹竿打其腳心,或用煙頭按在他的手臂上。

  劉俊海不堪折磨,他想到了死。但第一次嘗試跳樓便遭制止。不久,劉俊海已無力呻吟,恐懼提醒他,只要自己不鬆口,眼前這幾個家夥會把他往死里整。

  4天4夜的不斷折磨,他選擇了妥協。“火是我放的。”劉俊海鬆了口。

  這並沒有結束,警察又逼其承認與堂叔劉印堂共同作案,並編造了作案的全過程。

  四叔劉勤生信以為真,揚言要殺了劉俊海母親和弟弟。為了逃難,一個家庭在當地消失了。

  叔侄二人在雙雙被逼承認放火後,被暫時關入了臨漳縣看守所。

  看守所與監獄不同,每個號里(注:關押的房間)有四十人,半指高的水泥平台,一張木板鋪在上面。“每天就蹲在地上發呆。”劉俊海回憶說。

  臨漳縣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進入看守所的第一年,劉俊海頻繁遭到暴力提審。

  每次提審,劉俊海都保持著自己的心理本能:只要找到與警方想法一致的說法,能避免挨揍就可以。回到號里,他能夠感到從未有過的寧靜,一切聲音都將消失。儘管屁股上還是火辣的鮮紅,但此刻沒有比趴在床上更幸福的事。

  平日,看守所里的號友經常討論如何能夠編瞎話迅速取得警察的滿意,以免遭皮肉之苦。時間長了,劉俊海幾乎不能分辨自己說話的真假。

  第一年,劉俊海每聽到外面有警車聲,就以為是來接他出去的,一次次落空後,希望逐漸喪失。

  之後他和劉印堂很快被世人遺忘。“由於刑訊逼供,兩人口供與現場勘查不吻合,無法定罪,因此公檢法三家相互推諉,導致案件一拖再拖。”當地一名知情人士說。直到11年後,也就是1999年11月5日,法庭才第一次開庭審理劉俊海案。

  法庭上唯一的證人是李秀。“她是我大娘(注:劉俊海大伯的媳婦)。”劉俊海說。李秀指認的是當時遺留在現場的一把刀,她的證詞如下:“這把刀,黑把兒,長23.35公分,我一眼就認出這刀是劉俊海的。”

  “你放屁!”劉俊海當庭咆哮起來。他認為李秀在做偽證。“人的視力再好也不可能目測出23.35公分的數值。同時一個農村婦女沒有任何文化,只知道寸或尺的概念,根本不清楚公分這一度量值。”劉俊海還當堂向法官申明是刑訊逼供導致了他承認放火。

  蹊蹺的是,沒有任何證人和證據指向劉印堂。他本人在法庭上酣睡起來。“都要槍斃了,你還敢睡!”劉俊海朝他怒吼,希望他能開口說話。

  後來劉家人才知道,劉印堂因年齡偏大,當時已經出現了偏癱和腦血栓的征兆,體力和腦力不適合長時間的法庭辯論。

  最終,法院再次因證據不足停止了審判。劉氏二人再度面臨著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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