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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讓深圳顔面失色

http://www.CRNTT.com   2011-05-12 12:12:13  


華龍網圖/黎青
  中評社北京5月12日訊/5月10日,深圳住建局撤回了大運會期間禁止民工群體上訪討薪、否則可追究刑責的規定。該局負責人在新聞通氣會上承認,規定措辭有誤、把關不嚴,並誠懇道歉。對此,輿論指出:究竟這個15號文的第六條僅僅是行文措辭有誤造成的,還是我們的理念存在一些什麼問題?廣東《時代周報》今天刊載評論《“糗事”讓深圳顔面失色》:  

  5月10日,深圳住建局撤回了大運會期間禁止民工群體上訪討薪、否則可追究刑責的規定。該局負責人在新聞通氣會上承認,規定措辭有誤、把關不嚴,並誠懇道歉。

  至此,這個為大運會維穩出台的規定引起的軒然大波,已然告一段落,漸趨風平浪靜……勇於糾錯,值得鼓勵,但明白人當然也知道,這是審時度勢的結果,畢竟大運會安保之弦越擰越緊,容不得半點閃失。

   然而,實事求是地看,事態雖已經緩和,但仍然餘波未了。至少,有許多問題亟待當事的深圳住建局更深刻的自省和進一步的反思。

  連CCTV的評論員都能敏銳地指出, “究竟這個15號文的第六條僅僅是行文措辭有誤造成的,還是我們的理念存在一些什麼問題。”

  換言之,這是在提醒深圳住建局不但要接受教訓,還要深挖思想根源,將《深圳特區報》嚴厲批評該局時高調揭露的“權力妄想”徹底祛除,回到為民執政、依法行政的正確軌道上來,才可能真正杜絕這種“法盲式的規定”。

  不客氣地說,該局負責人的這番解釋,屬於十足的官腔,非常的陳詞濫調,並且話裡話外集動機論和陰謀論於一體,全然不顧用這兩論為自己辯護邏輯上就很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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