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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把北大校長畫成狗?

http://www.CRNTT.com   2012-01-21 09:50:43  


 
律師觀點

該行為已經構成侵權

  隨後,記者聯繫了大成律師事務所的李長軍律師,李律師告訴記者,在微博等公共平台發布這樣帶有明顯指示性的漫畫,致使不確定第三方在看到漫畫時引起對該個人社會負面評價及影響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侵權。

  雖然漫畫的名稱並沒有直接標注“北大校長周其鳳”等字樣,作者也在回覆中辯解自己所畫的是狗而不是人,但從漫畫以及網友評論中可以看出,所有不確定第三方都可以從漫畫中明顯的分辨出所畫的就是周其鳳本人。

  “法律上看的是事實,在事實層面該漫畫已經對北大校長造成了負面影響,是一種侵權行為,作者的辯解並不成立。”李律師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被侵害者可以去法院起訴申請立案,並追究漫畫作者侵犯自己名譽權的行為。同時可以要求漫畫創作者停止侵害,並賠禮道歉。

新聞漫畫專家

缺少標準 是否侵權非常難界定

  人民日報社《諷刺與幽默報》的徐鵬飛老師昨天上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漫畫作為一種藝術形式本身具有誇張和諷刺性,這幅《北大笑長雕塑》的漫畫作品在性質上屬於文藝評論的範疇。

  “因為漫畫一般並不特定指代某一個人,這幅漫畫也同樣是使用了校長的諧音‘笑長’。所以漫畫作品是否侵權非常難界定,在國內也沒有什麼明文的標準。一般情況下漫畫的創作者都會根據自己的經驗把握一個度。這幅作品並沒有刊登在報紙上,只能作為個人的觀點。”徐鵬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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