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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兩岸未來政治談判與兩岸憲法的博弈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00:17:46  


 
  (三)兩岸關係“互不承認主權”和主權共享共有

  如兩岸都承認一個中國,互不承認主權的說法是不合邏輯的。一個中國的本義,就是國家主權的完整。兩岸共享國家主權,尚存爭議的是兩岸誰作為“一個中國”國家主權的代表?兩岸政治協商應當回歸到兩岸共享主權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基點。共享主權豈是洪水猛獸?共享主權是兩岸人民擁有和傳承共同的歷史和文化、共同的領土領海資源、共同的大市場。共享主權,是一份兩岸人民共同享有的無限美好的資產。共享主權恰恰是台灣民眾一條通往幸福和榮耀的金光大道。台灣當局“兩岸互不承認主權”的說法,引起了相當程度的混亂,影響了台灣民眾對“一個中國”的認同,這是把主權代表的爭議與兩岸人民共享祖產(祖宗留下的資產)刻意混淆。承認一個中國,就是承認主權完整,承認兩岸共享主權。

  台執政當局和在野的民進黨所謂要求大陸“面對現實”就是“中華民國”作為主權國家的存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後半句是可以接受的。而“互不承認主權”是維持現狀的政策解讀,馬英九先生的“三不”政策,是台灣執政黨短視權宜性的大陸政策,嚴格意義上,維持現狀的永久化是分裂永久化,並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精神。處理兩岸關係以及未來政治談判中,大陸仍然要面對台灣執政當局的大陸政策,要推動“一中各表”“憲法各表”向“一中同表”“主權共享”過渡,求同化異,排除兩岸和平統一的政治障礙。

  (四)兩岸憲法與兩岸治權

  大陸從未對台灣的治權表達清晰的政策主張。治權是基於主權的存在而衍生出來的管理權,站在大陸憲法立場看,“中華民囯”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所謂“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是台獨分裂主張。從國際法上看,既無歷史事實存在,亦無現實可能。那麼台灣的治權依何存在?台灣對大陸主張主權承認治權的法律基礎何在?從台灣立場看,當然是基於“中華民國憲法”和國際政治的現實。台灣從“兩蔣”時期視中共政權為叛亂組織,至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時期發生變化。李扁從分裂、台獨和“兩國論”的立場出發,既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權。國民黨重新執政後,馬英九重回“中華民國”憲法立場,不能承認大陸政府作為中國主權的代表,但承認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由“中共政權”治理的國際政治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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