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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爍涉槍後又能現身街頭打人 值得深究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21 11:57:16 |
司法公開意義重大,所有裁判文書都應上網供公眾查詢監督 之所以我們要對王爍能現身街頭的原因猜來猜去,得怪中國的司法公開有一項工作沒做好——裁判文書不上網。如果我們能在網上看到裁判文書,則王爍從被起訴到能現身街頭經歷了哪些司法程序,其中有無貓膩,都一目了然。 而當今世界先進國家和地區普遍將裁判文書公布在網上。以中國官員經常去考察學習的新加坡為例,其法院只要是生效的判決全部被放在網上。我國香港地區亦是如此。 司法公開意義重大,對此黑格爾曾有段經典的論述,“公開的依據在於,首先,法官的目的是法,作為一種普遍性,它就應當讓普遍的人聞悉其事;其次,通過審判公開,公民才能信服法院的判決確實表達了法”。而裁判文書上網對於司法公開來說也是意義重大。用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黃亞英教授的話來說:“這公開、那公開不如把它在網上一放”。“網上一放”,人們都能看到,審判公開的實際意義就能體現出來;“網上一放”,法院的工作質量就能受到公眾和行家的檢驗;“網上一放”,法官就有了顧忌和壓力,少了徇私枉法的膽量。總之,裁判文書上網,是防止司法瀆職和司法腐敗的利器。然而我們打開東城區人民法院的網站,想查詢王爍案的信息時,顯示的是“改版中”;再打開西城區人民法院的網站對比,發現“裁判文書”一欄下是“共0個”。 文書不上網,採訪不回應,叫人怎能不懷疑王爍案有“貓膩”? 實際上,有不少法院曾做出過裁判文書上網的姿態,可是當他們把一些文書放在網上後,網民就開始“指手劃腳”,挑出了很多毛病,諸如原、被告都寫錯的,判決日期在庭審之前的,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不講法也不說理的裁判文書,更比比皆是。這個陣仗嚇退了一些原本高姿態的法院,“文書上網”一事逐漸偃旗息鼓。 可見,不上網是為了“遮醜”。那面對記者詢問時“不方便回答”、希望“不要再為難”,又是為了遮掩什麼呢? 結語 王爍的案件是普通案件,但對其追究到底卻有著不普通的意義。這關係到中國的司法公開是搞花架子還是來真的;也關係到當今所謂的“仇富”社會中,人們到底是患寡還是患不公。(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 新聞鏈接:王爍涉槍案咋樣了? 司法部門:不便公開 京華時報 [微博] 2013-05-18 03:19 本月15日晚,“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爍與人發生糾紛並動手打人,使他此前的涉槍案再次受到關注。2011年9月,王爍因涉槍案被公訴至北京東城法院,但最終判決結果並未向社會公布。 2010年12月17日晚上,王爍駕駛大眾旅行車行駛至朝外大街時,與王珂駕駛的奧迪轎車因道路行駛發生糾紛。王爍持槍狀物(已起獲)從車窗指向王珂。 記者17日查詢2011年9月的公開報道發現,媒體報道王爍所涉嫌罪名時有所不同,分別稱其涉嫌“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或“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以及故意損壞財物罪。一位曾參與此事報道的記者介紹,警方將其拘留時是以“非法持有”的罪名,但到了檢察院,檢察院再訴到法院就是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的罪名。 記者在16日採訪相關司法部門,詢問王爍涉槍案的情況時,對方表示不方便回答,並希望記者不要再為難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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