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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者張登及:北京對台政策的台灣視角

http://www.CRNTT.com   2014-12-27 00:46:13  


 
  第二個層次的“換位思考”的具體方法,即是瞭解主體性與認同的發展過程和內涵。它具有深刻的人道主義精神與人文意涵,是真正實事求是、尊重“自我”間的共存、共融與發展的物質性條件與非物質性特徵的、以人為本的思想方法,也是促進“增信釋疑”的重要途徑。台灣坊間時常強調“台灣主體性”,不免僅有第一層次換位的靜態缺點。筆者依照對第二層次換位的方法的體會,試論北京對台政策。其中可以發現,兩岸的“主體性”絕非鐵板一塊的靜態自我中心與利己主義,而是自始共融互構的動態過程。台灣視角(也包括大陸視角)或許都可朝此思路推敲思考,則“增信釋疑”並非“不可能的任務”。

           北京對台政策與台北大陸政策論述的主體性變遷觀察

  一、換位看北京對台“主體性”的變遷

  北京呼籲洽簽“和平協議”或相關文件時顯示的的台北身份,與以往相較已經歷重大改變,是兩岸“互為主觀”自始存在的明證。“換位思考”應該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中共的“謀台日亟”並非冥頑不靈的鐵板一塊。大陸最早提到兩岸商談,出自周恩來1955年7月在一屆人大二次會的談話。他當時的說法是:“‘中國政府’願意和‘台灣地方’的負責當局協商和平解放的具體步驟。”北京與美建交後,1979年1月“告台灣同胞書”則稱“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以便為雙方的任何一種範圍的交往接觸,創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環境。”北京與美建交後用的是中共政權正式國號vs.“台灣當局”。“告台灣同胞書”不再使用兩岸熱戰時的“地方”二字論述,是鄧小平領導“歷史轉折中”改革開放的大陸“自我”的新發展,也是面對世界“球籍”挑戰下“主體性”的新變革。但“政府”與“當局”,則意味著一方“自我”具有完全“正當性”,另一方不具有正當性。

  發表於1981年9月的“葉九條”則提倡“兩黨對等談判…建議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等等)達成有關協議”。雖然沒有“台灣地方”的說法,但兩岸主體是“黨對黨”。只是從大陸方面來看,兩岸當局“自我”間關係(此處並非說“兩國關係”)唯有訴諸國共史,才能“對等”共議國家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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