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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如何落實

http://www.CRNTT.com   2018-01-08 00:11:39  


 
  第二,兩岸融合發展,不只是經濟的融合發展,而是包括社會、政治、文化等各領域的全方位、綜合性融合發展,最終形成命運共同體,即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第三,兩岸的融合發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經歷漫長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雖然多有曲折、起伏,但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必將逐步實現,這實際上就是中國逐漸實現統一的過程。

  同樣,按筆者的認識和理解,兩岸分離發展則是以拒絕兩岸統一為前提,強調“強化台灣獨立的主權國家地位”的發展大戰略目標,以“國與國的關係”為原則推進兩岸的交流合作。兩岸分離發展具有以下基本特點:第一,強調兩岸“你是你,我是我”,“互不隸屬”,雖然可能承認兩岸就是“兩岸關係”,但實際上在處理兩岸事務時,堅持按“國與國關係”對待。第二,堅持只進行經濟交流合作,而排斥、限制社會、政治、文化及其他領域的交流,在交流合作中,始終堅持“國與國關係”的標準。第三,實際上,分離發展是一個模糊、龐雜的理念和政策體系,包括從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但拒絕統一;到企圖推進和實現“台獨”,以及其它若干所謂“中間”立場的多種不同理念和政策,只是有著拒絕統一的共同立場,並以此與大陸堅持的融合發展對立及博弈。

  顯然,兩岸融合發展與分離發展,不僅是兩岸在和平發展進程中各自堅持的不同理念,更是兩岸各自堅持的促統與拒統立場的明確表現。可以肯定,兩岸各自堅持兩岸融合發展和分離發展,必然導致截然相反的前途,即兩岸融合發展必將導致中國和平統一;而分離發展必然導致中國分裂,並由此引發兩岸嚴重對抗,及至戰爭。

  3、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期的主要矛盾:兩岸融合發展與分離發展的博弈

  1979年以來兩岸關係及其發展變化的事實,已日益明顯、清晰地顯示,兩岸融合發展與分離發展的博弈,已經取代此前三十年解放台灣與反攻大陸博弈,而成為兩岸關係的主要矛盾。可以確認,這一主要矛盾表現的主要特點是:

  第一,這一矛盾是對抗性矛盾,是兩岸關係促統與拒統基本矛盾,在兩岸嚴重軍事對抗終止、全面隔絕基本消除後的新表現。

  第二,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這一對抗性矛盾可以有不同處理方式,即如台灣執政者接受九二共識、承認一中原則,則可通過談判、協商的非對抗方式處理這一對抗性矛盾;反之,在台灣執政者拒絕接受九二共識、不承認一中原則的情況下,則只能以對抗方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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