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幕府制度在台灣 | |
http://www.CRNTT.com 2019-06-14 00:22:11 |
在清代台灣,幕友的活動始於清軍入台。當時,施琅幕中有個很得力的幕友叫周澎,乾隆《泉州府志》記:“周澎,字文濤,晉江人。博學,工古文、詩賦,靖海將軍施琅延之幕中,刻不能離,翰墨皆出其手” 。督、撫以下,清代台灣各級長官也辟置幕府 。據《清實錄》,道光十三年(1823)有諭:“ 此次台匪滋事,嘉義縣丞方振聲,台灣鎮標千總馬步衢、把總陳玉威並家屬、幕友等同時遇難,激烈捐軀。覽奏墜淚,可嘉可憫之至” 。縣丞、千總、把總分別屬於正八品文職官、正八品武職官、正九品武職官。八、九品官也有幕友,可證清代台灣辟置幕府的風氣之盛。時至光緒年間,福建巡撫、福建台灣巡撫乃至閩浙總督延請或留用幕友到台 ,仍然循例向朝廷申報。例如,光緒三年(1877),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渡台,幕友需才,請將翰林院庶吉士鐘德祥留台助”;光緒十二年(1886),福建台灣巡撫劉銘傳奏:“請調補用直隸州知州何嗣焜辦理文案”;光緒二十一年( 1895),閩浙總督譚鍾麟奏:“請將刑部主事俞明震、試用道賴鶴年等留於台灣差遣”。至於幕府制度在設計上的漏洞,也如雍正帝所指:幕友不必擔責、隨時可以“置身事外” 。光緒二十一年(1895)的唐景崧幕可以是一個例證。據哀痛子《台海思慟錄》(收《近代史資料》1983年第1輯),唐景崧“宏開幕府,廣集英才”,其幕中諸幕友深度參與擁立唐景崧為“總統”的全部事務,事敗則個個脫身而走,完全“置身事外”,不必擔責也。 幕府制度在台灣,乃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作者汪毅夫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