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台灣調查委員會 | |
http://www.CRNTT.com 2019-07-06 00:26:50 |
我今天要談的是第一個時間節點上的一個情況:台灣調查委員會為收複台灣而做的台灣研究。 1943年12月,《開羅宣言》正式公布,中國政府收複台灣的準備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1944年3月,蔣介石命令組建台灣調查委員會,委派陳儀主其事;同年6月2日,電令台灣調查委員會“多多羅致台灣同志,並派有關黨政機關負責人參加”,以共擔“台灣設省”的“調查與籌備之責”。 1944年4月17日,台灣調查委員會在重慶建立,陳儀出任主任委員。台灣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步驟包括:1.羅致人才。1944年6月6日至7月3日,先後委任或聘任“台灣同志”林忠、李友邦、李萬居、謝南光、謝掙強為專任或兼任委員;其後,又聘任了連震東、林嘯鯤、游彌堅、劉啟光、宋斐如、丘念台等“台灣同志”;2.收集資料。台灣調查委員會全員出動,全方位收集台灣資料,主任委員也不稍怠。1944年5月27日,陳儀在給李友邦的複函裡特地說了:“貴處若有新得台灣問題之資料,不論英、日文或譯稿,並祈源源惠(寄),尤所企盼”;3.聽取意見。1944年7月21日,台灣調查委員會召集“在渝台灣同志,討論關於台灣各項問題”,參會的“台灣同志”包括黃朝琴、謝南光、李純青、陳華西、謝扎強、柯台山、許顯躍、游彌堅、李祝三、連震東、曾溪水等。 台灣調查委員在短短一年多裡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是《台灣接管計劃綱要》。 (作者汪毅夫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