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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育改革 重點在何處

http://www.CRNTT.com   2010-02-03 10:55:34  


 
  社會為何對大學擁有自主權高度警惕?顯然,這不是公眾不知道大學該自主辦學的道理,而是沒有可用好大學辦學自主權的機制。

  在政府、社會與大學之間,我國大學沒有類似國外大學那樣的理事會治理結構。大學理事會一般由官員、立法機構代表、大學領導、教授代表、學生代表、社會賢達、校友代表組成,負責學校的重大戰略決策,保障公立高校,會在具體的辦學戰略制定中,用好納稅人的錢。在學校內部,我國大學也沒有類似國外大學那樣的學術自治、教授治校、學生自治的機制與組織,行政力量主導學校內部的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配置,導致辦學偏離教育規律和學術規律,甚至成為學術腐敗和教育腐敗的高發地。

  保障高校的辦學自主權,是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的必然選擇。為此,需從法律保障與校內管理制度改革著手推進大學自主辦學進程。去年,新創的南方科技大學表示,要通過制訂由深圳人大審議通過的《南方科技大學章程》,來確保大學依法自主辦學。這值得所有高校借鑒。其實,我國《高等教育法》也早已規定大學必須有大學章程,可在我國2300所高等學校中,目前沒有一所大學有具有憲章意義的大學章程。制訂由學校舉辦者同級人大通過的大學章程,大學依據《大學章程》辦學,是落實自主辦學的第一步。

  前不久,在2010年度工作會議上,教育部明確提出,要“使2010年成為教育改革年”。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說,要研究制定高校分類指導意見和分類管理辦法,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探索建立高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從中可看到教育部推進高校內部管理改革的意圖,有消息稱,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規劃綱要草案將於兩會期間公布,溫總理在這之前明確提到“大學必須有辦學自主權”,讓我們對綱要中有關大學管理制度的改革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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