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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夏俊峰該不該被判死刑

http://www.CRNTT.com   2011-05-11 08:37:44  


 
王石川:“夏俊峰案”拷問城管制度
 
  2011年05月10日08:41東方網 王石川(知名評論員)

  那把小刀本來是用來割香腸的,2009年5月16日,33歲的小販夏俊峰用它刺死城管中隊長申凱和隊員張旭東。2009年11月11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訴。最新消息傳來,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這起悲劇放在不長卻複雜的城管史中,多麼熟悉——2006年北京無證攤販崔英傑刺死海淀區城管副隊長李志強一案,與此案極其相似:相同的原因,相同的情節,相同的結果,甚至連凶器都相同——都是香腸刀!不同的是,崔英傑最終被判死緩。再往前追溯,相關悲劇的情節中,不只有攤販刺死城管隊員,還有城管隊員打死攤販,甚至打死建築公司總經理——2008年初,湖北省天門市水利建築公司總經理魏文華,因用手機錄下城管執法情景,慘遭城管隊員群毆致死。

  悲劇一起又一起,令人錯愕而黯然,原因究竟在哪?針對夏俊峰一案,在沈陽市沈河區當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馮有為感嘆,“他們都是制度的犧牲品”。這是執法者權力無限度擴張,老百姓的權利卻沒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惡果。誠哉斯言!

  毋庸回避的是,當前,城管存在“一重一多”現象,一重,即承擔的任務繁重,城管動不動就被推到一線,大大小小許多事情都交給城管;一大,即手中的權力多,城管到底有多少權力,又有多大自由裁量權?很難說得清。有人粗略統計,城管執法覆蓋13個領域:市容、環衛、城市規劃等,擁有三百多項職權,有城管隊員甚至自稱,只要沒人管的事兒民眾就會找城管。一方面是任務重,另一方面是權力大,這是城管氣勢汹汹、怒向攤販的主要原因。

  不少城管隊員原本出身社會底層、基層,甚至也是被侮辱和被損害的群體。有的城管隊員本來也是攤販,但搖身一變為城管後,不多久便暴戾而傲慢起來,對昔日的攤販吆五喝六、拳腳相加,這種“制度化生存”委實耐人尋味。

  當前諸多因城管執法引發的悲劇,往往源於體制積弊。誠如學者所言,如果不能從根本上、體制上解決問題,就會有兩種極端結果,城管要麼暴力執法,要麼不作為。而在當前語境中,惟一可行的路徑就是約束城管權力,從制度上保證城管執法時“循規蹈矩”,保持克制。

  猶記得,湖北天門城管打死魏文華事件發生後,坊間情緒激烈。有網民追問:孫志剛死了,用生命讓我們反思了城市收容制度;魏文華死了,用鮮血讓我們拷問著城管制度。相關制度不能變革,類似魏文華案、夏俊峰案的悲劇,還會在公眾視線內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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