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 
中評:兩岸未來政治談判與兩岸憲法的博弈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00:17:46  


 
  (三)應當批判和警惕的台灣現狀獨立論

  謝長廷先生接受“寶島新聲廣播電台”主持人鄭弘儀專訪,鄭追問謝,提出“憲法”各表是否已經放棄獨立?謝長廷指出,民進黨創黨初期根本沒有提到什麼台獨,是一些台獨黑名單從美國回來後,才提到要建立“獨立國家”。但現狀已經獨立,根本就不用再強調。謝指出,台獨做為運動有其背景,但過去三次大選民進黨從沒有以台獨當過選舉訴求,連陳水扁也沒有。謝先生回答的基調仍然想“模糊”,但是還是說出了現狀獨立論。

  台灣的諸多政治人物,在“一中”和台獨之間,經常以“台灣現狀獨立”說事,不情願認同“一中”,也與台獨有所區隔。包括藍營政治人物,也時常在“中華民國”和台灣之間轉換主體,意在表述現狀獨立論。筆者以為,大陸應當明確界定現狀獨立論屬於台獨論述,現狀獨立論是大陸堅決不能認同的。

  兩岸關係的憲政內涵

  (一)兩岸憲法事實上的並存

  兩岸憲法的承繼是法統的承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

  憲法序言的這一段表述,是在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憲政繼承的關係。新中國的成立,是國家政治制度內涵的變化,而不是國家的滅失。從台灣為一方看,依“中華民國憲法”,國民黨失去大陸政權,中國仍在,只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台,所以,在一個很長的時間內,台灣視大陸成為淪陷區,台灣則為自由地區。以法統論,“中華民國憲法”在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後。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