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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教授陳英旭受審 億元課題經費被控貪污千萬

http://www.CRNTT.com   2013-08-01 12:29:54  


 
  戴夢華律師認為,陳英旭案的具體情況夠不上貪污。他表示,高博公司及波易公司參與該項目,是經過國家水專項領導小組同意的,陳英旭並未隱瞞兩家公司的任何信息。

  此外,戴夢華還認為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參與的課題是通過與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簽訂合同的方式進行的,是屬於法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根據《國家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重大專項任務的承擔實行法人負責制,法人單位是項目(課題)實施的責任主體,即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違法問題,也不應由被告人陳英旭作為直接的責任主體。

  戴律師認為,即使該案被認定為貪污,但從陳英旭的具體情況來看,挪用科研經費具有社會因素、科研體制等特殊性,且陳英旭已經退回相關的款項,並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調查,態度良好,應該從輕處理。

  科研經費管理值得反思

  從學術光環上看,擔任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的常務副院長的陳英旭是浙大的“明星”,他是“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中國土壤學會土壤環境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環境科學學會副理事長、浙江大學求是特聘教授,並主持過相關領域的國家“973”、“863”計劃項目。

  一位環境與資源學院的教師表示,陳英旭是為環境與資源學院這幾年的發展做出過重大貢獻的。

  出事前,陳英旭曾談及學院的建設情況,他介紹,環資學院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個,省扶植學科1個;涵蓋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4大門類,是目前國內環境與資源領域學科門類最為齊全的學院之一。“現在無論在學科建設、科研實力、實驗室建設還是人才培養質量上,在國內高校中都名列前茅,綜合實力處在公認的第一梯隊。”

  另一位教師則稱,自己與陳英旭只是同事關係,從平時的工作來看,陳英旭很有責任心。

  今年1月,浙江大學紀委書記周穀平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陳英旭案還沒有最終宣判,他的具體行為還沒有在法律上定性,校方也不好作出評判。

  目前,我國對於科研經費的監管主要包括承接單位的內部財務監管和各相關部門的抽查審計,陳英旭就是在2012年重大專項的例行審計時,將錢退回了浙江大學,而後事發。

  2012年12月28日,教育部曾專門召開視頻會議,強調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會上,中紀委、監察部駐教育部紀檢組長王立英通報了6起科研經費貪污案件,陳英旭案是這6起案件之一。

  周穀平表示,此前,由於考慮到保護教師的積極性,方便科研創新,相對來說科研經費的管理是比較寬鬆的,但陳英旭事發後,浙大方面已經開始收緊相關的科研經費管理,在具體的處理情況上肯定會有一些加強。

  浙江工業大學副教授金贊芳也感覺,現在學校內部的審查頻率高多了,“以前沒那麼勤快,現在經常審查”。

  在一些人士看來,更值得反思的是科研經費管理上的問題。

  戴夢華就認為,雖然陳英旭在科研經費上的操作確有不規範之處,但更多的是源於科研經費管理的諸多主客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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