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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順應經濟轉軌必然也必須調整

http://www.CRNTT.com   2014-06-22 08:28:04  


 
  3.物價結構將合理調整

  房地產是一切經濟活動的基本載體,房地產價格高企勢必增加經濟活動的成本,進而導致社會價格水平的總體上漲。根據美國經驗,房地產租金每上漲1%,社會物價總水平上漲幅度約為0.25%。中國房價向租金、物價傳導不像發達國家那樣順暢,但是對經濟運作機制的影響完全相同。

  經過十餘年的快速上漲,中國房價水平已經遠遠超過經濟發展階段的適應水平,為維持房價的持續上漲,據經濟學家郎鹹平估計,大約33萬億產業資金流入房地產行業,客觀上造成了其他行業特別是製造業走向蕭條。房價合理調整將有利於形成合理的物價結構,降低經濟活動的整體成本,促進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

  4.居民消費等內生性增長動力將得到有效培育

  毋庸置疑,在一定的發展階段,國民經濟發展需要房地產行業的繁榮和支撐,但是在經濟發展繼續轉軌階段,房地產則必須退出引領經濟發展的歷史舞台,將經濟發展的動力交給創業創新和居民消費。在房價高企的情況下,居民財富過多地被高房價所消耗和占據,居民消費等內需難以快速釋放,經濟的內生動力往往不足,而只能依靠財政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房價合理調整將釋放相當一部分居民財富,是居民消費、創業創新等擁有財富的支持。  

  文章提出,這次房價調整是經濟轉軌的必須和必然,那麼在政策層面如何作為呢?其實這個問題在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中已經給出了清晰地回答: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發揮好政府的作用。具體對房地產而言,可以落實以下五個方面的政策建議:

  1.尊重供求關係自主調整,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總體思路,體現出政府在經濟領域以市場化為導向的改革方向,針對房地產領域,會議並未提及“調控”二字,類似“高房價問題”等提法也再未出現。種種跡象表明,新一屆政府將著力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逐漸淡出行政性調控。

  針對當前房地產形勢,建議不要出台過於激進的短期幹預政策,而是充分尊重市場機制的選擇,發揮經濟變量的作用。長期內逐步理順房地產制度體系,穩定增加商品住房供應,大力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推進住房供應主體多元化,滿足市場多樣化住房需求。

  2.調控政策尊重地方差異,強化地方政府的調控責任

  2013年2月26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新“國五條”),提出了各級政府要細化房地產調控措施,承擔房價控制目標的責任。政策出台後,全國除拉薩外的其他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均陸續出台地方細則。

  但不同城市之間因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和房地產市場走勢有所差別,地方調控細則內容也差異較大。隨著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日益分化和不斷調整,各地房地產調控政策也應因地制宜,調控方向進一步差異化,從而使原來全國統一調控政策逐步轉向以地方政府為主導因地制宜的調控政策。

  3.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的住房保障,探索多種住房供應模式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要健全城鎮住房制度,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對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租售並舉、以租為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在保障性住房方面,要建立各級財政保障性住房穩定投入機制,擴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推進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監管程序,嚴格准入和退出制度。 “鼓勵地方從本地實際出發,積極創新住房供應模式,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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