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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民眾怎不一早搬離魯甸震區? | |
http://www.CRNTT.com 2014-08-05 11:03:08 |
另一條路是,留守人群隨遷進城,魯甸就是外出務工大縣 當地媒體“昆明信息港”的記者在災區日記中記錄了這樣一個場景,“在路邊,我偶遇了一家五口。老人留守在龍頭鄉老家,年輕夫婦在廣州打工,帶著兩個孩子。聽聞家裡遭遇地震,夫婦連夜從廣州趕回,老父親也從家中出來迎接,終於在半路碰頭。儘管家中所有物品都所剩無幾,但親人還在,一家人擦幹眼淚,往家的方向繼續前行。”這個場景絕非特例。根據魯甸縣政府的資料,2010年,該縣累計轉移輸出務工人員11.43萬人。而該縣2013年春耕時候的一個報道就稱,“目前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多離開土地,做了產業工人,留守農村耕種土地者多為年老者或婦女,烤煙種植收獲需人力較多,現有勞力(老、弱、幼)無法適應其勞動強度,因此大部分群眾不願意種植烤煙。” 所以,目前的情況是,留守的老弱病殘幼等人群作為主體直接面臨著這樣的自然災害。而如果他們能夠衝破障礙,順利地隨遷到城裡,自然也就能夠避災。 兩種出路是互補的,都需從更高層面的“國土規劃”來避災,而不是腳痛醫腳頭痛醫頭 每每談及地震防災問題,人們都會提到自然災害頻發的日本;而每每提到日本,人們又多會提到日本的房屋抗震標準,亦或是訓練有素的防災體系。其實,這些都是更為微觀層面的東西。較少被談又常被忽略的一個事實是,1959年發生的伊勢灣台風,死傷慘重,以此為契機,日本改變了自己的防災體系,建立起《災害基本對策法》,徹底摒棄了以前的重在災後的思路。而這套法律中就包含了“國土規劃”這一層面。所謂的“國土規劃”可以這樣定義:是決定國土空間發展框架的10年以上的長期基本規劃,對其它部門規劃具有指導性,對在國土上主要經濟活動和國土資源等經濟要素進行綜合配置的規劃。日本把防災納入1962年的國土綜合開發規劃中。1974年設立了國土開發廳,主管國土開發和防災。 此外,某種意義上,“防災化”和“城市化”也是同一進程,因為城市的意義之一就在於如何讓人生活得更加安全。而不管是整體移居城市還是隨遷到城市,也都涉及到城鎮化議題。並且解決問題,魯甸這樣的貧困縣根本沒有財力,起碼應該在省一級統籌。 在我國的防災體系中的確需要“國土規劃”。魯甸山區的問題也絕非一地之禍。地質災害頻發、自然條件差以及貧困等問題都在川滇多地出現。而根據學者孫力舟的考據,17世紀末到19世紀中期,全國人口從不足1億增長到4億以上,平原地區人多地少,土地矛盾尖銳,不少人就遷入山區、河穀,到那“跑馬溜溜的山上”。而此前,川滇一代雖然屢屢記錄有地震,但是人煙稀少。隨著人類不斷在山區繁衍,人工活動越來越多,對土地的破壞也越來越厲害,地質災害也就越來越嚴重。所以,是時候進行一次高層次的統籌規劃了。 結語:貧窮、災害、破壞式開發,就怕陷入到惡性循環的怪圈中。“平時若災時,災時若平時”,講究的是從大局上防災,運籌帷幄。所以,搬離地質災害多發區,確實是一個值得認真考慮的議題。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4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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