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
兩岸信任的建構
第二階段的信任建構,旨在於雙方安全感的建立,進而形成彼此的信任,其內容需要更多的承諾與實踐,彼此的態度也要有更大的容忍及耐性。功能運作上,為了使雙方有安全感,彼此的作為及互動就必須建立三項措施,即限制性措施、透明性措施及驗證性措施。
根據馬可夫斯基(DavidMakovsky)的觀點,從衝突避免到信心建立的階段,一般都要經歷過衝突代價的付出之後,才有可能順利推進。過去八年的猜疑及衝突使兩岸都感受到衝突的代價,也無意中推動兩岸進入信心建立階段。
其次,三項措施中的限制性措施到底要限制什麼呢?限制性措施就是透過協商來限制彼此讓對方產生不安全感的作為;以目前雙方所要排除的不安全因素就是中共對台的武力威脅以及台灣的分離主義。簡單的說,限制性措施的具體內涵就是如何保證台灣不獨及中共不武。
過去該項議題由於雙方彼此猜疑,形成了“雞與蛋”的產出困境(dilemma),所以在進程次序上常產生爭議:到底是台灣不獨的前提條件下,中共才不武呢?還是中共不武的前提條件下,台灣才不獨呢?這一次將可以透過“限制性措施”的協商促使“不獨”與“不武”交互同時進行,跳出彼此弔詭的漩渦。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怎麼樣的不獨”才能讓中國大陸放心,進而安心;同樣地,“怎麼樣的不武”才能讓台灣寬心,進而產生安全感。
概略來說,以台灣的制度而言,台灣的不獨應該可以透過立法來保證。過去,一般人常常陷入一個迷思:不獨就是統一,而要拒統就必須獨立;以當前台灣的政治情勢來看,如果不能跳脫這個迷思,兩岸的互信根本無法建立。
其實,“不獨”與“統一”在進程上仍然存在很長的差距;同樣地,“拒統”與“獨立”在民族情感上也有很大的不同。這個空間是兩岸進行互信機制建構的基礎,不僅國民黨政府必須對台灣人民說明清楚,中國大陸的政府及人民也應該理解,否則一切問題都將無解,一切努力也會成為枉然。
關於中共不武的問題,限制性措施對這個問題顯然是比較難以解套。主要的考量在於兩岸軍力在絕對值上確實存在著很大的差距,要限制是應該限制到什麼程度呢?這又牽扯到兩岸在世界權力結構的定位不同,過度要求限制的範圍可能變成實質圖利於美國和日本,這又超出了兩岸互信機制應該規範的界限。
就以一千四百顆飛彈對準台灣的問題來看,其實真的要摧毀台灣也不需要裝設一千四百顆的飛彈,其主要的目標應該還包括美日安保體制所涵蓋的區域。既然如此,那麼台灣怎麼可能要求中共將全部的飛彈撤除呢?如果不全部撤除,那麼要撤多少台灣才能寬心呢?另外,或許有人會建議飛彈撤離飛彈射程之外,以為安全;事實上,這種觀點也是傳統戰爭模式的想法,在現代化戰爭形態下,其意義也不大。
但是,不管如何,特定區域的軍備、軍隊類別及數量、飛彈射程範圍及數量的限制措施總可以提供象徵性及心理上的安全感。然而,有效解套的可能方式應該是擺在“對台用兵意願”的消除方面;終究武器本身不會自我啟動。動武條件基本上是由軍備及用兵意願二大因素來形成,既然軍備上無法完全限制,那麼就必須從用兵意願的限制上來考量;這就關係到透明性措施建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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