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安徽某縣採訪發現,豪華的縣委、縣政府大樓前竟無一塊醒目的標識牌,甚至一些當地群眾都不知道這是縣委、縣政府所在地。據當地幹部透露,這座大樓是前兩年以“商務中心”名義新建的,由於擔心被群眾舉報,當地政府搬進去後至今沒有掛牌。
報道說有些群眾的確不知政府辦公樓所在地,也許合乎實情,但如果就此認為該濫建辦公樓至今未被查處,來自於沒有群眾舉報,那未必就大錯特錯了。其實,更值得追問的是違規的辦公樓兩年來為何就一點沒有被上級政府及其監督機構發現。如果說當初這個縣政府以“商務中心”名義新建,也算是蒙混了上級機關和領導的話,那在該辦公樓投入運行後,總不至於在一兩年之內沒有一個上級領導進入吧。只要是稍加過問,就能發現該辦公樓“來路不明”,進而啟動追責機制,也不至於坐等群眾舉報吧。
事實上,也正是相關監督機構的裝聾作啞、一味縱容,才形成了這樣的既定事實——只要違建完成投入使用了,即使被群眾舉報也大多木已成舟、無力回天。
由此可見,面對中央近期再次禁止各地新建樓堂館所的嚴規,誠然需要喚起群眾的熱情,發揮公眾監督的積極作用,但前提是各級政府及其監督機構對所轄部門及機構是否有違規行為,不但要了如指掌,而且還要有嚴密的制度防範。而對於一旦存有蒙騙、虛報項目開工建設的,一經查明不但對涉及的責任人“採取措施”,而且還要對其上級主管部門和負責人嚴厲追責。否則,將發現和查處濫建辦公樓的“寶”押在群眾舉報上,不僅有推諉扯皮之嫌,而且更是在變相縱容奢華樓堂館所,以致出現不掛牌就不會暴露違規事實的咄咄怪事。(時間:8月13日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