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熔斷閾值。部分市場人士認為,現有閾值較低,觸發次數可能較多,且兩檔閾值間隔過小,可能連續觸發,建議僅設一檔閾值,或提高閾值至6%、8%,也可考慮擴大閾值之間的差距。我們認為,在保留10%漲跌幅限制的前提下,可選的指數熔斷閾值有限,5%和7%兩檔閾值是三家交易所在對過去11年歷史數據進行分析測算基礎上提出的。其中,5%作為第一檔閾值可以兼顧設置冷靜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雙重需要;觸發7%的情況雖然較少,但屬於需要防範的重大異常情況,應當一並考慮,以此阻斷暴漲暴跌等極端異常行情的持續。
四、關於基準指數的選擇。部分市場人士認為,滬深300指數無法體現中小市值股票的走勢。通常,熔斷基準指數需要選取代表性強,影響力大,操縱難度較大的指數,滬深300指數具備以上特征。相較於單市場指數而言,滬深300指數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場總體波動情況;同時,滬深300指數的市值覆蓋率、跟蹤指數產品的數量和規模也占市場主導地位。
五、關於雙向熔斷。部分市場人士建議只設下跌熔斷。我們認為,雙向熔斷更有利於抑制過度交易,控制市場波動。境內市場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散戶為主,價格雙向波動較大,既出現過恐慌性下跌,也曾出現過快上漲,包括因事故導致市場短期大幅上漲的情況。因此,當市場“暴漲”時,也需要熔斷機制穩定市場情緒,防範投資者對市場上漲的過度反應,使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時間來進一步確認當前的價格是否合理。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三家交易所實施指數熔斷機制的具體業務安排略有差異,請投資者關注交易所發布的業務問答及相關公告。
(來源:財經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