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日電/無需下載安裝、用完即走的小程序,近年來成為用戶“新寵”。簡單高效、安全可靠的特性,讓雲服務成為公認的技術和產業發展方向。然而,這些創新成果也帶來了新的法律適用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是版權問題。近日,在“雲服務與小程序版權問題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圍繞小程序、雲服務等創新業態與版權法規的關係問題進行了討論。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網絡服務分為自動接入、傳輸,自動緩存,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等四類,不同的服務類型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其中,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和搜索、鏈接服務提供者在收到權利人侵權通知後,應當對侵權信息內容採取删除或斷開鏈接的措施,也就是“通知删除”規則。這一規則已經成為處理互聯網版權問題的常用法律條例。
作為新興業態,小程序和雲服務是否適應“通知删除”規則,是近年來相關案件關注的要點,也是與會人士討論的焦點。小程序和雲服務在給用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屬於哪種服務類型,成為確定小程序和雲服務是否適應“通知删除”規則的前提和關鍵。
百度公司法務總監譚俊表示,是否適用“通知删除”規則,要看適用主體能否精確定位到侵權內容。小程序服務提供者不存儲信息,就不宜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也不能像搜索、鏈接一樣精准定位到具體作品和所在頁面,不宜作為搜索鏈接服務提供者。因此,“通知删除”規則不能簡單適用小程序。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認為,這一問題應分情況而定。“第一種情況就是有人將明顯侵權的內容做成了小程序,在此情況下,小程序服務提供者應該根據‘通知删除’規則予以干預。如案例:有人把中國大百科全書做成了APP,傳到蘋果應用商店,蘋果應用商店在審核時發現涉嫌侵權,予以下架。”王遷表示,另一種情況,就是小程序中包含了很多內容,這些內容可以不斷更新,其中有內容涉及侵權,但是並非整體侵權,在此情況下,要求小程序服務提供者對該小程序整體予以删除或斷開鏈接是不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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