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4日電/近日,雲南紅塔銀行和富滇銀行因代銷基金過程中出現多項業務違規,受到監管機構處罰,再次引發業內對中小銀行代銷業務的關注。
經濟日報發表記者陸敏評論文章介紹,根據監管文件的定義,所謂銀行代銷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本行渠道(含營業網點和電子渠道),向客戶推介、銷售由合作機構依法發行的金融產品的代理業務活動。
具體來看,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通常包括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資管產品、信托產品、保險產品和黃金等。以基金產品為例,據Wind資訊統計,目前國內共有460多家基金代銷機構,其中銀行渠道數量最多,達到近160家,其中22家銀行代銷基金超過了1000只。換句話說,銀行在基金代銷業務中扮演著核心角色。
文章表示,近年來,隨著群眾對理財產品的需求不斷增加,與火熱的銷售場景相伴的是,金融消費者因購買代銷產品發生投資損失而與商業銀行產生的糾紛日益增多。中小銀行代銷業務也是屢屢受到監管處罰。有業內專家指出,中小銀行機構由於渠道並不強勢,在人員配備、風控管理上有所欠缺。同時,由於代銷業務的創收往往通過申購費、贖回費等交易型費用來實現,也使得銷售導向占據主導,甚至一些銷售人員為實現“賣量”而“鋌而走險”,出現業務違規情形。
受疫情衝擊、行業轉型等諸多因素影響,今年以來中小銀行在銀行業中承受的壓力最大。一方面,由於不能跨區經營,中小銀行要以深耕本地業務為主,展業受到較多限制;另一方面,受互聯網金融機構滲透、大銀行普惠金融業務下沉影響,原有客戶出現流失,再加上各地普遍推行的中小微企業延遲還本付息等,不少中小銀行面臨發展困境。
文章指出,在經濟金融發展環境加速演變的形勢下,中小銀行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壓力,對此,既要突破困局,千方百計拓展業務,更要牢牢守住合規底線,防範各類風險。除了加大力度處罰違規行為之外,監管機構還要督促銀行對代銷業務進一步加強管理,尤其要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允許向客戶銷售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產品。另外,為了更好防範風險,應當盡快健全各項制度,如在代銷業務與銀行其他業務之間建立完善的風險隔離制度,確保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在賬戶、資金和會計核算等方面嚴格分離。
目前,中國中小銀行超過4000家,資產規模整體接近80萬億元,約占整個銀行業規模的四分之一。不容忽視的是,疫情影響之下行業加速分化,仍有不少中小銀行在公司治理中存在較多問題。眼下,“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的前車之鑒尚需整個行業反思,中小銀行在開展各項業務時更要嚴格遵守合規要求,加強風險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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