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記者日前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為切實解決中小學生“放學早、接送難、無人管”的問題,山西省出台《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中小學校教職工參與課後服務工作可取得相應勞務報酬,但嚴禁將課後服務變成集體教學或補課,嚴禁學校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等。
意見明確,課後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安排學生在指定場所自主完成作業,並可進行學生作業個別答疑;安排學生參加體育、科普、藝術等各類社團組織或興趣小組,觀看適宜少年兒童的影片等活動;安排學生在閱覽室、圖書館等區域開展自主閱讀或讀書交流活動等。
意見強調,課後服務堅持公益導向,不得營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財政投入為主,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需求的地區,可採取財政補貼、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予以保障。財政補貼及收取的課後服務費用須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其他支出。嚴禁學校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同時,課後服務堅持自願申報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山西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校教職工在保證按質按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前提下,積極參與課後服務工作並取得相應勞務報酬。已免費延長放學時間開設自習課或開展課後服務的市、縣,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參與自習課或課後服務工作,按照課時計入工作量,納入績效考核範圍。 |